惊呆!租约到期 房东找不到自家的房屋了
△巴南区都汇里商业区B栋
重庆市巴南区都汇里商业区B栋,是一处位于鱼洞步行街黄金地段的豪华写字楼。
最近有部分业主向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反映,自己租完房子后,却找不到自己的房子了。
这听起来有些天方夜谭,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出租的房间到期 业主却不知道哪一间是自家的
10月19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收到了重庆市巴南区都汇里B栋部分业主的投诉,他们称自己所购买的带租约销售房屋遭遇骗局。
据业主代表介绍称,2017年,巴南区都汇里的开发商重庆邦和金坊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带租约销售的方式对外出售写字楼的房间。
“写字楼这一层都是一间一间的,我们也是这样买的。”业主代表表示,购买完房间后,租赁房屋的公司就进行装修,把一些墙壁打通了。“之前说好的是租10年,现在他们不租了,房屋也没有恢复原状。问题就是,整个一层写字楼根本分不清哪里是属于各个业主的房间。”
10月2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来到巴南区都汇里商业区的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这个事情,要找开发商来解决问题。”物业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称,事情发生后,社区、物业公司到现场协调处理过,不过因为涉及合同纠纷,也没有办法解决。“建议业主通过司法程序,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协议约定内容,维护自身合理权益。”
与此同时,记者发现都汇里的开发商重庆邦和金坊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经更名为重庆邦和金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还未就此事件发布任何回应。
但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存在多条历史开庭公告。其中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10月25日上午,记者将相关情况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将会调查此事。
律师: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当事业主投资写字楼也好,投资门面也罢,都是希望投资回报率能高一点。刚好遇到有租约的房子,这可能就更让人心动了。”知名维权律师、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表示,自己曾经代理过类似的案件。
陈晔律师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反推也可以认定,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出租人不得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所以现在的问题就出现在了,装修房子到底是不是出租人同意的问题了。” 陈晔律师分析称,经出租人同意的装饰装修行为,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否则租赁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出租人已同意承租人装饰装修为代价借以换取租金,此时装饰装修给其房屋造成的潜在损失已通过获得租金补偿完毕。“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就要看他们掌握的证据和材料是否支持他们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曲鸿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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