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租车变卖”10辆轿车获利90万 这种老骗局为何还有人上当?
昨日,重庆市某租车市场停放了许多待租的车辆。
租来汽车,拆掉GPS,通过黑色链条卖出,获取利益……这样的骗局,很多年前就有了,但现在仍有人屡屡上当。
近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王某、刘某指使他人租赁汽车后变卖,非法牟利90余万元。法官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共同向被害单位退赔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警惕“租车变卖”老骗局2.0版本来袭。
“租车变卖”10辆轿车,获利90万
王某是天津人,刘某老家在甘肃,两人做过租车生意,对“租车变卖”骗局有所了解。
2016年7月底,王某和刘某在重庆北站某公司租赁了一辆朗逸,两天后又在翠云某公司租赁了一辆帕萨特。随后,王某负责通过微信、陌陌等手机聊天软件联系租车中介、租车人及买车人,刘某则负责具体操作租车卖车事宜。
他们以“办理贷款”为由,获取了租车人身份信息,并通过中介办理租车手续。在一切搞定后,将车提走,拆掉GPS以低价卖掉,将钱款收入囊中。
在重庆作案两起后,两人“转战”广州和珠海等地。法院审理查明,从2016年7月底至2016年10月中旬,王某、刘某先后诈骗10辆轿车,涉案金额高达90余万元。
2016年10月11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两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获刑4年半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汽车租赁公司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整个合同诈骗中,两人均起主要作用,都是主犯。考虑到两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并共同向被害单位退赔经济损失。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冒充“中介”忽悠租车人,实施“租车变卖”骗局
租车行业资深人士介绍,“租车变卖”骗局,在10多年前就有了,是一种很老的骗局。现在,这类骗局出现了2.0版本:不法分子开始当起“中介”,以帮忙办理贷款的名义,实施“租车变卖”骗局。
“中招的租车人,法律意识淡漠,警惕性不高,很多人中介说是什么就是什么,最后成了‘从犯’,追悔莫及……”法官说,王某和刘某之所以能够租下10辆车,正是利用了这些人的身份。
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主犯和从犯、从犯和从犯甚至主犯和主犯之间都是通过网络联系,彼此之间甚至连面都没见过,他们按照分配“任务”,完成诈骗,“有些人,被人利用完后一分钱也拿不到……”
租赁的车辆到手后,再通过黑色链条出手,为了更好脱手,车辆往往以极低的价格卖出。有的车到黑市后,甚至会“转几道手”。
记者调查
租车不需查询个人征信 租车押金只需几百元
昨日,记者走访了汽博、九龙坡等多处租车市场,以一个普通租车者的身份体验了租车过程。
记者调查发现,租车公司要求承租人实名制,在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后,不需要查询征信,即可获得租车资格。租车押金也很低,只需预交500元至1000元不等,就可以把车开走。这对有租车需求的人来说,确实十分便利,但也为别有用心的骗子提供了便利。
鉴于各种骗局,租车企业内部也有通报,但行业“黑名单”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
记者查询发现,神州租车、一嗨租车、悟空租车、携程租车等数十款APP均可实现网络租车,无论是出租人(车主)还是承租人,甚至彼此连照面都不打就可完成交易,由中介上门取车和还车。
互联网租车如何规避风险?重庆凹凸租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租车APP总部有大数据,可以分析租车人的各类信息,通过大数据的分析规避潜在的风险。
在鹅公岩大桥桥头和汽博等地,有不少人举着牌子“收车”。他们告诉记者,收车并不一定必须有车辆购置发票、购置合同,“只要价格合适,都得行!”
法官提醒
避免卷入“租车变卖”诈骗 可以这样做
针对“租车变卖”合同诈骗案,渝北区人民法院资深法官提醒:
1.租车公司在审核租车人资料的时候,要多问问,搞清楚租车人的情况,如租车意图、身份信息和来人基本体貌特征是否相符等,发现可疑之处,及时采取措施止损。
2.在签订相关合同的时候,多读几遍,不要被人给耍了还帮人数钱。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从民事上讲,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有合同责任,在租车公司损失后,有赔偿的义务。
3.不要图便宜买赃车,不要买更改过发动机号码、低于市场价格的车辆。购买赃车不受法律保护,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车辆被追回后,购车款一律不予退还。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实习生 陈俊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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