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02.04.2015  12:33
          4月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6件法规草案,通过了《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农委关于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事项,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张轩指出,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学习传达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已经闭幕的全国人代会是在党和国家奋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科学内涵,清醒认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梳理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努力使人大各项工作服从于全市推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工作大局。
      张轩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立法法,依法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梳理我市立法工作,抓紧完善我市有关立法工作的配套办法,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为我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更加有力、更为有效的法制保障。
张轩要求,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重点工作已经启动并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任务依然繁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在市委的领导下,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为动力,高质量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旬、杜黎明、沈金强、张定宇出席会议。副市长谭家玲、市高法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