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水平
16.02.2016 10:47
本文来源: 法院
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措施,自2015年5月1日起,将之前的立案审查改为立案登记,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规范立案指引,细化登记立案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轻轻松松完成登记立案程序。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登记立案11189件,立案同比上升61.67%,当场立案率98.25%,群众诉讼更加快捷便利。
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精神,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大幅减少审委会讨论案件数量。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尊重法官主体地位。召开专业法官会议76次,研究案件226件次,发挥咨询服务作用。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办结案件5377件,占结案数的32.9%,院、庭长办案成常态。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案件89件。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制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选取和使用办法》、《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暂行办法》等制度,实行分辖区配置、分专业使用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待遇,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工作,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帮助事实认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71件,陪审率97.21%,切实推进司法民主。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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