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扎实推进院庭长带头办案

25.12.2014  12:39
  今年以来,綦江法院不断完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院、庭长办案职能。院领导办结案件65件,庭长、副庭长办结案件3736件,院、庭长办案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该院要求院、庭长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各类案件。为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该院规定了院、庭长年度办案基数,明确院长年办案数不少于5件,副院长、审委会专委、庭长、副庭长年办案数分别不少于10件、10件、25件和60件。各部门收案后发现案件存在重大、疑难、复杂情形的,可请示由院领导独任或参加合议庭办理。

  该院将院、庭长编入合议庭,履行主持庭审、听证、合议庭评议等职责,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落实院领导接待接访机制,采取带案下访、实地调查、巡回审判等方式,提升办案效果。今年以来,该院院领导实地走访辖区铝产业园区、食品园区等地化解矛盾纠纷,效果显著。“院长接待日”处理群众来访170件。

  为突出院、庭长办案实效,该院建立了院、庭长办案情况通报制度,严禁“挂名办案”,将办案质效纳入对院、庭长个人工作评估和廉政作风监督范围,将办理的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校核对象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范围。要求院、庭长带头参加庭审竞赛、业务培训等活动,夯实业务素质。该院还为院、庭长办案配备书记员,适当压缩院内会议、活动等行政事务,保障必要办案时间和精力。

  院、庭长办案制度的推进,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有助于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加强审判管理,稳步提升案件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审判质效稳定向好,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 %,司法公信权威得到新的提升。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