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7月并入全国ETC联网系统
6月1日,市长黄奇帆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有关事宜的请示》。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重庆市高速公路将于2015年7月并入全国ETC联网系统。
2012年10月15日,我市高速公路开始实施ETC不停车收费。根据交通运输部ETC全国联网工作要求,市交委于去年启动了我市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的相关工作。
目前,全市高速公路共有124个收费站累计开通ETC专用车道252条,ETC站点覆盖率65%;发展ETC用户46万余名,开通服务网点92个,ETC业务合作银行6家。同时,各收费站点ETC车道正在建设当中,计划于6月初建成并参加交通运输部组织的车道测试。
目前,我市需解决客车车型分类标准调整、通行卡更换、路桥通行次费代收等问题。我市高速公路客车车型分类标准与交通运输部部颁标准存在差异,为平稳推进高速公路ETC全国联网,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的实施方案,即2015年6月30日前上户的渝籍车辆,仍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2015年6月30日后上户的渝籍车辆,将按部颁统一标准确定的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凡需要通行全国联网ETC车道的渝籍车辆,可免费更换国标通行卡。
同时,为保障全国ETC联网管理规范、服务统一及标准一致性,将设置领卡过渡期,2016年12月31日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重庆ETC用户到ETC客服网点免费领取国标ETC专用卡,领卡后的用户可实现全国ETC联网通行,未领卡的只能在重庆市域内ETC通行,在外省走人工通道缴纳现金通行。过渡期结束后,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不再受理老用户更换国标ETC专用卡业务,未更换国标卡的重庆ETC老用户将不能以ETC方式通行重庆市域内高速公路,只能走人工通道缴纳现金通行。(来源:公路养护管理处、重庆市交通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