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四举措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04.03.2015  14:58

一是控制施工扬尘污染。建设、市政、交通、国土、环保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督促施工工地全面落实施工围挡、硬地坪施工、车辆冲洗设施、渣土密闭运输、工地食堂禁止使用燃煤等规定,对扬尘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

二是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冲洗、洒水和清扫保洁力度,实现城区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比例达100%;开展密闭运输联合执法,严格查处冒装撒漏、带泥上路、无证运输的运渣车。从严管理建筑渣土准运证管理,达不到密闭运输条件的运渣车一律不予核发建筑渣土准运证。

三是控制燃煤烟尘污染。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日常巡查,防止已建成的无煤区域内燃煤反弹,全面取缔城区餐饮、宾馆、酒店等行业的燃煤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四是开展示范创建。持续开展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和扬尘示范工地的创建及巩固工作,通过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县工地形成自觉落实扬尘控制措施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