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选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选民: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市委及区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沙坪坝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法律规定,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次换届选举,事关地方政权建设和改革发展,事关每一位选民的切身利益。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沙坪坝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换届选举的主要日程为:9月27日至11月11日,进行选民登记;11月12日至11月24日,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12月2日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选举日。凡年满18周岁(即1998年12月2日24时之前出生)、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选民登记以户籍所在地登记为主,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领取一张选民证。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流入人员有意愿参加本地选举的,在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关系转移手续后,可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地参加选举;流出人员在选举期间不能参加投票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被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投票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为保证选民自由表达意愿,选举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请各位选民珍惜自己的政治权利,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我们坚信,有您的参与,本次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请记住:2016年12月2日,是沙坪坝区区镇人大代表投票选举日!
沙坪坝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