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环保局五强化落实“两个责任”

02.12.2015  10:32

一是强化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落实“两个责任”的学习讨论,提高干部职工对“两个责任”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全局干部特别是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解细化到班子每个成员、每个科室,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以上率下,加强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层层签订责任书。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重点项目的制度,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管理办法》、《排污费、监测费征收管理办法》、《环保执法案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环保重大工程招投标,还主动邀请相关监督单位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监督,确保阳光透明,不搞“暗箱操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环保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廉政教育。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并以全国环保系统内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从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入手,聚焦监督重点,采取约谈、公开通报、追究连带责任等方式加强监督,督促各科室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对职责范围内“四风”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领导干部、科室负责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的更紧、落的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