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植物要注意 明年起可能需要申请检疫了
随着网络电商平台兴起,通过网络购买花卉植物已不是新鲜事。作为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从明年起,你所网购的花卉植物可能需要申请检疫了。12月5日,上游新闻记者获悉,《重庆植物检疫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已于2018年11月30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重庆市植物检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1月 1日起施行。
删去植物检疫员资格认证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山在解读条例时表示,除了明确各类主体检疫责任划分、规范疫区疫点的划分和管理、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检疫、完善疫情发现和处理机制外,条例主要内容当中,还删去了植物检疫员资格认证。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修改前的植物检疫条例规定,专职和兼职植物检疫员由市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批准。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按照上述规定,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删去了有关专职、兼职植物检疫员资格认证的内容。
新发生疫情应在一年内基本消除
谈及条例的特点和亮点,张山在进行解读时表示,除了细化职能分工,鼓励社会参与;加大了相关法律责任外。明确了疫情消除的时限,也是条例的一大特点亮点。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生疫情后,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制定消除计划。新发生疫情应当在一年内基本消除;原有疫情应当明确基本消除时限,采取有力措施逐年减轻。
同时,在第三十条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疫情消除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明确疫情消除时限,有利于推动有害生物的除治进度,尽快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网购植物可能需要申请检疫了
近年来,在网络上购买花卉植物渐成风气,如何对诸如网购等在省际间或市内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进行生产流通检疫呢?
上游新闻记者从条例中看到,省际间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调出地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市内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调出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调出地区县(自治县)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
与此同时,条例还规定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疫。确需延长的,报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对检疫合格的,由植物检疫机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对检疫不合格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上游新闻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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