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三个角色”提升法庭干警群众工作能力

18.06.2015  13:19
  为提高法庭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永川法院建立法庭干警固定联系村级组织制度,规定法庭干警对其所辖区域的案件按村级进行分类清理,对人口多、矛盾多、年诉讼案件达到20件以上的村庄实行固定联系。每名法庭干警固定联系两至三个村级组织,通过“转换角色”不断提升自身司法素质,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让群众满意的目标。

  一是转换为社情信息员。固定联系村级组织的法庭干警转换为社情信息员,与村级组织加强互动及信息交流。通过实地走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通过排查,及时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对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通过组建基层协助执行、送达网络,积极寻求村级组织的支持,力克执行难、送达难;

  二是转换为矛盾调解员。固定联系村级组织的法庭干警转换为矛盾调解员,一方面学习村级组织人员掌握群众的心理、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会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提高自身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另一方面利用法学知识协助村级组织化解当地矛盾,协助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三是转换为法律宣传员。固定联系村级组织的法庭干警转换为法律宣传员,通过接受村级组织的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该村级组织宣传法律。同时通过定时定点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积极开展调解和释法明理工作,让当地人民群众接受法治教育。 来源:永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