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提示
根据近期全国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研判,结合夏秋季节道路交通特点,为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重庆公安交管局就近期交通安全出行提示如下:
一、近期交通事故案例
(一)8月20日凌晨,一辆小轿车在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果蔬交易市场路段与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5人全部死亡。
【交巡警提示】夜间行车视线不良,请注意观察道路情况,行经路况复杂路段要减速慢行,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二)8月20日23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县衡井公路驶入逆行,与对向行驶的三轮汽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
【交巡警提示】夏季夜间车流量大,行车视线不良,请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不要违法超车,不要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
(三)8月24日下午,一辆大客车在大雨天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广东揭阳段,因避让前方事故车辆时驶出路外,与山体碰撞后发生侧翻,造成6人甩出车外死亡,22人受伤。
【交巡警提示】,驾乘车辆出行,需佩戴安全带。雨天行车,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并随时注意前车动态,严防因前车紧急制动或急转方向而避让不及发生事故。
据统计,近5年夏季夜间19至22时是事故最多的时段。
【交巡警提示】夜间驾车出行请注意道路标志,不要随意变更车道。注意礼让直行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公路客运
(一)客运企业及驾驶人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要严格遵守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二)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驾驶员要向乘客进行面对面“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三)乘坐客车出行,请到正规客运场站购票乘车,切勿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不要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带“病”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如果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电话(023-63753343或110)、短信(12110)、重庆交巡警官方微信微博举报。
(四)乘坐客车出行,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切勿随身携带或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司乘人员发现有违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雨中行车注意安全
(一)雨中行车,驾驶人要握稳方向盘,保持安全车速、车距,缓踩制动踏板,随时注意前车信号变化,尽量避免紧急制动和急转向,保证行车安全。
(二)雨天行车请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适当增大跟车距离,保持安全车速,注意观察道路情况,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三)在山区道路雨天行车时,机动车要与道路边缘保持适当的侧向距离,在道路中间路面行驶,防止路基松软坍塌造成险情。
四、不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加大操作失误风险。
【交巡警提示】,请合理安排好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
五、系好安全带
驾乘车辆佩戴安全带,发生意外时可以挽救40%以上的生命。
【交巡警提示】无论是自驾车还是乘坐客车,请您和家人佩带安全带。
六、危险品运输
(一)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二)运输液体危险货物,要在出车前检查紧急切断阀有无腐蚀、生锈、裂纹等缺陷,有无松脱、渗漏等现象。装卸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关闭紧急切断阀,确保紧急切断阀在除装卸工作之外的所有情况下,均处于关闭状态。
(三)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出现车辆故障、事故、货物漏洒等紧急情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等不同危险特性,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