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置重庆芯超医学检验实验室的公示
04.03.2017 04:03
本文来源: 卫生厅
经2017年2月27日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设置重庆芯超医学检验实验室(详见附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3日-3月9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人:任锦,联系电话: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3日
附件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批准文号:渝卫医准字〔2017〕4号
重庆芯超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
名称:重庆芯超医学检验实验室。
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级别:未定级。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数据谷中路101号1幢4楼、5楼。
所有制形式:其他(营利性)。
床位(牙椅):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医学检验科(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投资总额:2000万元。
本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2月26日止。
批准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7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4.03.2017 04:0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