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万买辆豪车没及时还按揭款 遭销售商GPS定位开走

02.06.2017  22:27

慢新闻-重庆晚报消息,买豪车没有及时还按揭款,汽车销售商是否有权扣车?近日,市一中院对类似案例给出了明确答案——无权扣留。如果车辆已经出租,还要赔偿租金损失。出现逾期还款,汽车销售商或者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购车人索赔。

2014年9月,李先生在北部新区一家卖豪车的汽车销售商那里看中了一款英菲尼迪QX565.6LAT天窗,交易价格为72万元。经过沟通,他决定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按揭3年,首付22万元,每月还近1.6万元按揭款。

随后一年,李先生比较准时还按揭款,只是偶尔延期,产生了滞纳金。2015年9月1日,汽车销售商以李先生未按期及时还款为由,通过GPS定位找到这辆英菲尼迪越野车,将其开回店里。

几经交涉未果,李先生委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起诉到渝北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汽车销售商返还车辆,并按照每天600元的标准主张租车损失。

原来,早在2015年7月,李先生就以每月1.8万元的租金将这辆车租给江苏一家建筑公司重庆分公司使用,租期一年。

汽车销售商否认扣留了李先生的车。

渝北区法院根据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派出所的询问笔录等,对汽车销售商扣留李先生车辆的事实予以确认。

法院认为,作为汽车销售商无权扣留李先生的车。因被告占有李先生的车,导致李先生无法收取租金,造成损失,汽车销售商应当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16年11月,渝北区法院一审判决,汽车销售商还车给李先生;按照每天600元的标准,赔偿李先生租金损失。

汽车销售商不服,提起上诉。

李先生取得该车后,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汽车销售商按照每天600元的租金损失进行赔偿。

律师支招:

还款不及时车被扣

车主可以提起诉讼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称,按揭买车,最常见的纠纷有两种:第一种,如果某个月没有按时还款,车主事后虽然及时补上,可仍需支付一大笔违约金,车主觉得不合理。第二种,几个月没还按揭款,担保公司通过GPS定位直接找人在路上拦下该车,将它开走,或者在车库直接偷开走。如果车主想要回车子,除了还清贷款和违约金,还要支付担保公司找人扣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通常都是好几万元。

徐律师表示,即使车主没有及时偿还购车按揭款,汽车销售商或者担保公司都无权强行扣留该车。

徐律师提醒,遇到类似情况,车主可以走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慢新闻-重庆晚报记者 文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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