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公布今明两年政府采购目录标准

10.03.2015  10:13
      一是目录包括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单次采购1—20万元以下实行协议供货采购或分散采购;20—500万元实行代理采购;500万元以上实行集中采购。
      二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编制采购预算,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三是PPP项目政府采购按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获得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是扶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扶持监狱企业等产品应按国家规定进行。

 

重庆南川:小小蓝莓果 甜蜜大产业
  新华网重庆6月9日电 夏日时节,新华网
非遗药香为乡村振兴“开良方”
     新华网重庆6月16日电 一副药香要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