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载3人实载6人 超载三轮车被处罚
超载的三轮车
为了多挣20元钱,司机不顾自身和乘客的人身安全,驾驶超过荷载人数1倍的三轮摩托车肆意行驶,没想到刚走不到2公里便被交巡警查获,不但钱没挣到,还受到严厉处罚。
1月4日晚,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驾驶流动警务车在辖区内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当警车行至渝北区石龙路段时,一辆缓慢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方面,这辆三轮车车身明显下沉,显然是载了重物;另一方面,虽然三轮车速度不快,但油门却很大,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如响雷一般,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这辆三轮车很可能存在超员现象,民警通过喊话器要求三轮车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三轮车门一打开,民警大吃一惊:本来就很狭小的三轮车车厢内,只能坐2个人的车厢竟然挤塞了6个大人,后排座挤坐着4个成年男子,前排驾驶室内还有1个成年男子同驾驶员挤坐在一起。由于拥挤不堪,驾驶员不得不缩着胳膊、侧着身子驾车,样子非常别扭。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并向驾驶员了解事情经过。
原来,该三轮车驾驶员姓曾,现年48岁,渝北龙兴镇人,是一位“摩的”司机。当晚,他从龙兴古镇拉了2个人去石船镇。在去石船的路上,他又遇到了3个想要搭乘自己车去石船镇的人。为了能多挣些钱,曾某给车内2个乘客说了一大通的好话,终于让他们同意这3个人一同乘车。曾某说:“我猜想,又冷又黑的晚上,交巡警不会上路检查了,于是就强行超载,想多赚点钱。”
民警对曾某只顾个人利益、不顾乘客安危的做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民警告诉曾某,生命只有一次,不能为多挣几个小钱而不顾6个人的鲜活生命。三轮摩托车车况普遍较差,加上其自身的稳定性不好,一旦超员行驶,车身超重,常常会引起刹车和转向失灵等,进而引发交通惨剧。民警通过向曾某讲解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终于让曾某认识到了超员行驶的严重危害性,表示以后不再违法超载。曾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超员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并当场要求其余人员转乘公共汽车。
“这下好了,不但耽误了别人回家,自己也遭了重罚,超员行车真是害人害己,划不着啊!”曾某拿着沉甸甸的罚单,后悔不已。(潘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