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支队巧用“加减乘除”法则推进气灭专项检查
06.05.2016 12:06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一、开展专业技术学习,“加”强技术能力素质。一是提高监督检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目前全市轨道交通系统安装气体灭火系统的车站共计85个,使用气体灭火系统设施106套,其类型为IG541和七氟丙烷。针对当前站点多、设施多、类型不一的情况,支队组织监督人员专项学习《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能力。二是强化车站人员日常维护保养知识,结合气体灭火系统日常检查要素,专门编制《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检测技术要点》、《气体灭火系统自查表》,督促车站按要点开展自查,加强车站气体灭火系统日常维护保养能力。
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减”掉麻痹大意思想。为有效激发轨道工作人员安全自觉性,促使其严格按照相关规程操作、维护、保养气体灭火系统设施,抓好安全防范,支队持续不断抓好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更新微信、微博平台及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知识短信的方式,宣传气体灭火系统设施相关知识,并跟踪报道气体灭火系统专项检查进展情况。二是定期组织车站人员开展讲座、培训、座谈,以思想引导其行为,树立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强化安全意识。三是行动开展期间,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将气体灭火系统作为重点检查部位,并不断提醒、要求轨道站点切实做好气体灭火系统专项检查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检查稳步推进。
三、联合开展检查督导,“乘”势发力推进整治。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轨道交通站点的消防安全监管,支队积极联系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等多个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导。通过查询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排查了相关站点气体灭火系统是否完好有效、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擅自拆除、是否停用气体灭火系统及气瓶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试验、标识。通过大力度、大阵势、大范围的联合检查,起到了消防安全警示作用,提高了火灾防控体系安全系数,达到了联合检查目的。
四、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除”去消防安全隐患。轨道交通涉及的气体灭火系统气瓶使用年限长、数量多,气瓶检测费用大,且需分批次开展。为加快此项工作的推进,支队及时与轨道集团协调,督促集团制定计划、落实资金,按线路分批次开展气瓶检测工作。同时在气瓶检测期间加强气体防护区域的巡查检查,加强人防措施,确保安全。(审核人:陈维波)
本文来源: 消防网
06.05.2016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