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不及时拆除 小心进社会征信体系"黑名单"

07.03.2015  12:24
      6日上午,我市召开了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指挥部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在建违法建筑不仅将被断水、断电、断气、冻结产权交易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消除的,还可能要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予以记录。副市长、主城区违法建筑整治指挥部指挥长陈和平出席。

        据介绍,今年将把严控新增违法建筑作为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对新增违法建筑的快速发现、报告、制止和处置体制机制。

        具体来看,物业公司要加强对业主的装修装饰活动管理,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巡查;村(社)居委会也要对物业服务区域以外的管辖区域开展同步巡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辖区范围内违法建筑多发、易发区域作为重点,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镇(街)、居(村)委会和物业公司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向区指挥办报告,区指挥办要迅速协调组织力量快速处置。

        会议指出,对发现的在建违法建筑,要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断气、冻结产权交易等政策措施,督促违法建筑当事人自拆。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消除的,要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予以记录,同时将其纳入近期拆除计划,对其中顶风作案、拒不停工的在建违法建筑,要抓住典型,强制消除已经修建的全部违法建筑。

        如何多管齐下治理违法建筑?会议强调,房管部门要做好对附有违法建筑的合法房屋的产权限制,并落实将物管企业劝阻、举报违法建筑有关情况纳入企业资质核定管理;水电气主管单位应拒绝向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业主供水供电供气;工商、环保、卫生、消防、税务等部门,对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不再核发各种执照,已经核发的要依法予以吊销。(记者 周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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