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撵走代驾 危险驾驶获拘役三个月

28.01.2015  23:56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开车人的共识,但很多人却没有意识到醉酒后人的意识可能不易控制这一情况。27日,铜梁县法院审理的一起醉驾案件的被告人宋某,虽然知道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却在喝醉后赶走代驾司机,强行开车,生生地把自己送入班房。宋某因涉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8月3日,家住铜梁的宋某欲去朋友家饮酒,请朋友李某待酒宴结束后接他回家。当晚李某驾车接宋某返家途中,宋某借酒意撒泼,辱骂李某、争抢方向盘,并强令李某停车后将李某赶下车。

随后,宋某自行驾车继续行驶,后因车胎爆破停于路边。开车经过的陈某见状好心询问宋某是否需要找人修车,宋某非但不领情,反而破口大骂,更在陈某离开时驾车追赶陈某数百米,吓得陈某拨打电话报警。

交巡警到达后对宋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并提取了静脉血液送检。

经鉴定,宋某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23mg/100ml。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系坦白,本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小酒怡情,猛酒伤身

承办法官表示,俗话说得好:小酒怡情,猛酒伤身。酒能让人忘却烦恼,心情舒畅,但过量的酒精却可能引起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让人的行为异常,失去约束力,而这一益一害,往往便是在一杯一盏之间,一有越界,便可能酿成大祸。

正如本案中的宋某,明知酒后不能开车,并已安排朋友接送,却因喝醉酒无故发飙,赶跑朋友,醉酒驾车,终致触犯刑法,坐吃牢饭,不能不说真是一场自讨的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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