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真大!酒驾无牌摩托去吃宵夜 男子被扣36分罚款1700元
05.08.2019 14:03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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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岸区茶园上班的男子何某骑着无牌摩托车去吃宵夜,结果路上被交巡警查出是酒驾,且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36分。
7月23日晚,南岸区交巡警支队茶园大队在迎春路设卡查酒驾。23时许,一辆摩托车从蔷薇路右转进迎春路时突然停在路中间,民警发现异样后立即上前盘查,原来是一辆踏板式两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何某显得十分紧张,口口声声说有驾驶证,却一直不拿出来。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何某确实有驾驶证,不过他的准驾车型是C1,不可以驾驶摩托车。
据何某交代,自己在晚饭时喝了些啤酒,回到单位后感觉没吃饱,有同事提议去吃烧烤,便骑着摩托车出门了。
由于何某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三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分别裁决合并处罚,给予罚款17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也应安全文明行车,拒绝酒后驾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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