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男骑摩托到幼儿园接儿子 驾证被扣12分

01.06.2015  20:26

中新重庆网6月1日电(通讯员 李明刚)荣昌一男子李某毫无安全意识,竟然酒后骑摩托到幼儿园接参加完“6.1儿童节”节目表演的儿子回家,恰巧遇到民警检查,最终因酒驾被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

5月29日下午16时许,荣昌警方在水口寺路口附近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拦下一辆后座载着一名小男孩的摩托车,并让驾驶人将车靠边接受检查,驾车男子一下车,身上就有一股浓浓的酒精味。交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并向其解释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乘坐摩托车。经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为5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听说要被罚,驾车男子李某辩称自己中午和朋友喝了几口白酒,因为5岁的儿子参加完“6.1儿童节”表演没人接,才骑车的。民警对其酒后驾车载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李某给予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提醒:为了安全,驾车不喝酒,喝酒不驾车。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乘坐摩托车,已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成年人乘坐摩托车时因格外留心,戴好安全头盔并遵守一辆摩托车乘坐2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