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为见义勇为者筑起权益保护墙
记者 杨铌紫
2021年6月1日,大渡口区育才小学老师王红旭勇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英勇牺牲,今年7月,王红旭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2022年8月8日,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一辆轿车冲入水库,江津人蒋正全和工友救出了车内的5人,但蒋正全却没能回到岸上,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片水域中,9月,陕西省政府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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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是座有爱的城市,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繁星闪耀,除了王红旭、蒋正全,在这座城市还有许许多多舍己为人、奋不顾身的英雄榜样。
他们有些还很年轻,还没来得及欣赏人生最繁华的风景,他们有的是家中的支柱,是家里的希望,但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冲上前,把自己的安危抛在了脑后。
褒扬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近年来,重庆不断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力度,为见义勇为者筑起一道厚厚的权益保护墙。
及时救助综合帮扶
烈属享受多种优待
“感谢各级政府的关心关怀,作为家人定将好好珍惜荣誉,带着哥哥的那份力量勇敢生活。”蒋正全的妹妹蒋正英说。国庆节前夕,记者再次来到英雄蒋正全家所在的江津区朱杨镇板桥村,他家门口110余米长的出行道路已完成了硬化。
记者看到,蒋正全家院坝、房屋顶部也进行了改造,厨房、厕所、防护窗、卷帘门等设施完善了,宽带接入了家中,新添置了空调、床、衣柜、电视、书柜、桌椅等家具及生活物品,天然气公司免费安装了天然气,电力公司为其拉专线保证空调、电器运行,并对屋内电线进行重新布置、安装,确保安全。
蒋正全牺牲时,留下7岁的儿子和70多岁的双亲。他的离去,对于这个家庭来说,犹如断了支柱。蒋正英说,她当时最担心的莫过于侄子和双亲的抚养问题。
蒋正全的英雄壮举,在陕渝两地激起了无数社会爱心,爱心人士纷纷为蒋正全家人捐款。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政府授予蒋正全阎良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蒋正全连续上榜“西安好人”和“陕西好人”,陕西省政府同意评定蒋正全为烈士,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褒扬金,其家属享受烈属待遇。
市委、市政府要求学习宣传蒋正全舍己救人的英勇事迹,关心、帮助蒋正全家人。
8月16日,按照《重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慰问、帮扶救助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蒋正全家属送上慰问金。
9月,受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委托,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来到蒋正全老家,向蒋正全家属发放10万元慰问金。
近日,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见义勇为勇士选树活动,蒋正全及在重庆见义勇为的杨波、张俊群体入选今年第三季度“见义勇为勇士季度榜”榜单。
“我们将按规定对蒋正全家属给予定期慰问、子女助学等方面帮助,并统筹落实对蒋正全家属的其他有关帮扶措施。”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烈士褒扬条例,江津各级各部门迅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根据蒋正全家属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结合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教育资助等方面的政策,开展精准救助、综合帮扶,最大限度提供生活保障、子女就学等帮助。
在蒋正全儿子的教育方面,形成一位镇级爱心妈妈、一位村级爱心妈妈、一位专业社工、一位结对帮扶老师和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关爱帮扶模式,为孩子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并落实孩子在校学习期间的辅导关怀机制。
在江津区朱杨镇、江津区教委的共同协调落实下,今年9月,蒋正全的儿子已顺利就读江津区京师实验学校(原北京师范大学江津附属学校),并减免其从小学四年级至高中毕业的所有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资料费、生活费等。“孩子目前已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接下来学校将持续关注他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让英雄的孩子在关爱中健康成长。”学校老师说。
“感谢党和政府的记挂,感谢你们的帮忙和关心!虽然我们家庭发生这件大事,但大家的关怀让我们觉得很温暖,我们会带好孙子,好好生活,把儿子的精神传承下去,让孙子也长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蒋正全的父亲说。
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有法可依
其实,早在2000年7月1日,《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就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被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应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对受到嘉奖或被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结合各地实际,参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
2005年6月1日,我市对《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对奖励级别和具体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受到嘉奖的,由区县(自治县、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发给不低于五千元的奖金;对评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一万元的奖金;对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由市人民政府发给不低于五万元的奖金;其中,牺牲的或因致残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发给不低于二十万元的奖金。
近年来,重庆不断健全完善见义勇为工作体制机制。
2021年7月1日,我市公布实施新修订的《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将原28条修订为6章45条,调整优化了奖励优抚优待政策,为与时俱进做好见义勇为工作夯实了法制基础。
“我们将原来三年一次的市级见义勇为评选表彰调整为一年一次,并与市委宣传部建立‘重庆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评选表彰互推机制,做到应推尽推,无缝衔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还会启动及时表彰、及时奖励。
在见义勇为保障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市、区县两级坚持将见义勇为奖励保障和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大幅提高表彰奖励的奖金数额,将各级奖励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一万元、五万元、十万元和二十万元。
同时,优待主体扩大到了配偶、子女和父母,优待政策包括就业、入伍、教育、税务、保障性住房、医疗等多个方面,并进一步完善了见义勇为保护与保障措施,依法惩治侮辱诽谤、诬告陷害见义勇为人员等行为,在全国率先将因见义勇为负伤抢救产生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见义勇为基金垫付规定写入了《条例》,从奖励优待权益保护等政策措施上最大程度减少了见义勇为英雄及家属的后顾之忧。
新修订的《条例》还提到,教育部门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给予优待,包括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参加中考、高考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给予优待。
2018年,23岁的永川区小伙卢白杨因勇救落水女子而牺牲,2019年12月,卢白杨被追授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卢白杨的父亲卢亚林今年52岁,在永川城里找了份工作,他说,儿子虽然走了,但他和妻子还要继续生活。儿子牺牲后,政府给予了奖金和慰问金,自己也有工作,从没麻烦过别人。
卢亚林13岁的侄女从幼儿园起就从四川来到永川,跟着他们一家生活,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2020年9月,正值侄女上初中,可因为她的户口还在四川老家,无法在永川继续读书。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得知此事后,立即协调区教委和学校,帮助卢亚林的侄女顺利入读永川区萱花中学。
每每说起此事,卢亚林都十分感激。他告诉记者,这几年逢年过节都会有人来家里探望,永川区委政法委的工作人员跟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时常打来电话询问生活状况。
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重庆市共表彰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170人;区县级见义勇为人员1279人;市外见义勇为人员6人,牺牲3人。
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定期走访慰问成制度
今年清明节,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相关负责人来到“见义勇为英雄”“松桥勇士”肖大洪家中,看望牺牲英雄肖大洪的妻子陈科兰与女儿肖瑜。
2003年,肖大洪在渝北区某农贸市场看见一男子在扒窃,他和一个同伴共同将该男子捉获,送往市场内的治安室。不料,扒手的两个同伙带着凶器到市场内报复行凶,持刀伤人,肖大洪迅速冲出治安室营救群众,不幸被凶残的歹徒砍成重伤,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光荣牺牲。
从2003年到2022年,岁月的脚步走过了19年,时光在流逝,但英雄的精神从未远去。
“在爸爸的墓地,近些年每年都能看到有关部门送的鲜花,平时也常接到政府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电话慰问,对我们来说,爸爸的精神能被人记住,这是我们最大的欣慰。”肖瑜感慨道。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2019年12月成立以来,以“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宗旨,多措并举大力表彰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和事迹,全方位促进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出台了《重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慰问、帮扶救助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帮扶标准,明确了在春节、清明节、七一前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的走访慰问活动,向每名见义勇为人员发一封慰问信,发放慰问金。
据统计,基金会成立以来,我市共表彰市级见义勇为人员34名,发放奖金近400万元,走访慰问见义勇为人员50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50余万元。
记者还从市委政法委获悉,市委政法委正在研究开发综治平台,今后的见义勇为行为可由网格员发现并上报,发现见义勇为行为的老百姓可及时与网格员联系上报,进一步扩宽见义勇为行为的发现渠道。同时,每一名见义勇为人员的信息也将推送至网格,以确保见义勇为人员的待遇落实到网格。
对话>>>
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宗宇:
见义勇为新规令人倍感欣慰和振奋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重视和倡导,新修订的针对见义勇为的法规出现了哪些新变化,重庆日报记者采访了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宗宇。
“的确出现了许多令人倍感欣慰和振奋的变化。”宋宗宇介绍,在《条例》实施之前,见义勇为人员具体认定工作是由各级政法委综治部门主管,由于见义勇为认定后的奖励优待工作涉及公安、民政、教育、税务、退役军人、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见义勇为认定过程中会召集上述部门举行评审认定会。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建立健全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方面是对上述已有工作机制的确认,另一方面是对2018年机构改革综治部门撤销的现实回应。
具体而言,综治部门撤销后其职能交由政法委负责,但见义勇为认定此种行政认定工作不适宜由党委机关负责,因此在《条例》确认公安机关为见义勇为工作主管机关的同时,明确党委领导见义勇为工作,设立由政法委统筹的见义勇为联席工作机制,全面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
《条例》提到,见义勇为人员如果获评区县(自治县)或市级见义勇为称号,可重复享受各级奖金,并与《民法典》对接,建立见义勇为人员自身受损、致他人受损的赔偿和补偿机制。
宋宗宇解释,见义勇为人员自身受损为《条例》第27条,是在《民法典》第183条的指引下制定,不仅明确了加害人的赔偿与受益人补偿,也确立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与见义勇为基金兜底的全方位保障机制,这是结合见义勇为人员受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制度设计。
见义勇为致人损害分为被救助人和第三人两种情况,分别对应《条例》第33条与第34条,前者是对《民法典》第184条的重复,后者是对《民法典》第182条的改造,将本该由见义勇为人员承担的补偿义务交由见义勇为基金会,进一步减轻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