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标准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16.09.2015  17:47
  近些年,重庆低保救助制度不断完善,低保政策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日,市财政、民政、扶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发挥低保兜底作用的通知》,运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工具,进一步帮助贫困家庭脱贫。
  通知明确,在标准上既实现标准统一也取消区域差别,今年10月1日起,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都市功能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区每人每月225元、220元、215元统一调整到230元,与扶贫标准持平。
  在范围上实现两种制度的有机衔接,原则上将A类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除去已纳入农村低保之外符合如下条件的其它人员纳入农村低保兜底范围: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属于丧失劳动力、缺乏自我发展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搬迁安置等措施脱贫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家庭。其低保待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农村低保标准差额确定,按月打卡发放。
  新纳入农村低保的贫困户,须经贫困户申请、乡镇筛查、入户调查、村民评议、乡镇审核、村社公示、区县审定七道精准识别、公开公平公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