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随茶便饭” 吃掉重庆巫溪县教委原副主任高发明的“官帽”
2015年1月2日,作为分管巫溪县学校人事、后勤等工作的高发明正享受着元旦小长假。打听到高发明在休息,该县一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吴某想利用假期与领导“联络联络感情”,便主动邀请其晚上一起吃顿“随茶便饭”。得到高发明的同意,吴某将一切安排妥当后,又联系了县教委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刘田等人。席间,大家吃喝、谈笑,气氛热烈。
酒足饭饱后,吴某向高发明提议大家一起娱乐一下。几经商议,众人决定去唱歌,并叫来了没来吃饭的县教委计财科科长靳礼平。随后,高发明等人来到当地一家比较有名的歌厅娱乐,由中途前来的某中学总务处主任私人买单。
当日22点50分左右,巫溪县纪委连续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高发明违规接受吃请和在KTV娱乐等问题。县纪委迅速组成调查组,于23点20分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初步认定举报属实。
随后,县纪委对高发明等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吃请娱乐活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查处。经巫溪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高发明县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职务;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靳礼平、刘田等人也受到了免职等相应处理。
高发明、靳礼平、刘田等人把“随茶便饭”式的吃喝,当做朋友聚会的“标准套路”,把饭后的玩乐,当做聚会后的“常规动作”,并未意识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娱乐已经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重庆市委关于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的要求。
重庆市纪委表示,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很多腐败问题,往往是从不讲规矩开始的。几顿饭、几杯酒,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失足成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防微杜渐、慎初慎微,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喝的坚决不喝、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给因利益交换而起的“随茶便饭”丝毫空间,严防酒杯端起来、原则放下去的问题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