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7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21.03.2016  17:13

渝农复〔2016〕34号

 

   

市商委:

现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第047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农村电子商务是“互联网+”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信息助推农业农村发展机制改革的有效形式,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们积极响应互联网+行动,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得到长足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电商模式,涉农电商主体达到2万余家。当前,我委正积极结合产业特点,努力挖掘地区资源,进一步突出区位优势,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丰富农村电商主客体市场,促进农业农村转变发展方式和农民增收。

一、强化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我委始终把培养农村电商人才作为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30个区县农业部门设置了独立的信息工作机构,近700个镇乡设立了信息服务站,去年仅市级层面组织全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及相关涉农企业综合培训1000余人次,农业信息服务专家达500人,包括农业电商实用人才在内的各级专兼职信息员6000余人,各区县农委也组织了相应培训,受训人员达数万人。

今年我们将以大力开展信息进村入户为抓手,紧密结合信息员选培,深入开展电商人才培训,架构农村电商人才网络,建强农村电商人才队伍体系。整合基层干部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培训等相关培训资源,最终培养10万名以上农村信息化应用带头人和农村电商等实用技术人才。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工作,连续两年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改革。我们结合重庆实际,确立了以家庭经营为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路,推动了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丰富了农村电商资源,促进了农村电商发展。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展家庭农场1.3万个(按照农业部新标准),销售农产品48亿元,拥有的注册商标448个,获得的农产品质量认证239个。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50个、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903个,发展农民合作社2.5万个,参合率达54%(其中,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3535个,出资总额113.55亿元,作价入股土地107.5万亩,统一经营面积179.2万亩)。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为农业电商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分类推进。 加快发展家庭农场,力争达到1.6万家。稳步发展农民合作社,培育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300家,支持发展以产业为纽带的联合社。 二是推进示范建设。 2016年,新评定100家市级示范社和100家示范家庭农场,以示范促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三是创新金融支持。 2016年,重庆连续第三年被农业部纳入合作社贷款担保保费补助试点省(市),将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1亿元以上。 四是促进发展壮大。 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加大人才培训、强化产销对接、推进联合合作等,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做大做强。

三、积极探索农村电子商务标准

当前,我们已成功争取农业部首批农业电子商务在重庆开展试点。按照农业部试点要求,今年我们将重点引导并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产品包装、物流配送、业务规范等标准,组织快递企业制定适应农业电子商务产品寄递需求的定制化包装、专业服务等标准,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的农业电子商务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并为农业部制定全国农业电子商务标准提供依据。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1日

 

(联系人:安昌全,联系电话:89133107,邮政编码:401121)

 

 

公开标志:主动公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