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045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07.03.2017  11:34

渝农复〔2017〕11号

 

重庆保监局:

现提出《关于开展农村规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金保险探索改革的建议》(第045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我市严格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农村承包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截至2016年底,全市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3491万亩,流转总面积1479.1万亩,比2015年增加1.76%。在35个区县、854个乡镇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立市、区、乡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311个,其中区县级32,市级1个,有效提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市、区县两级平台均开设交易服务窗口,方便市场主体就近提出交易服务申请。两级平台通过交易供需信息发布、组织交易活动、交易行为鉴证等服务,为农村土地流转及再次流转提供了平台载体。

二、建立土地流转风险化解机制

加强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建设。2015年,市农委会同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渝农发[2015]283号),完善了工商企业租地准入监管和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要求各区县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审查审核机制,工商资本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报市级备案。试点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2016年,江津区财政投入200万元,试点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以土地经营权转出方(农户)为被保险人,保费为土地流转年租金的8%。保费由区财政承担70%、转入方承担30%。如果转入方未按约定向农户支付流转土地租金,则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额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江津区、綦江区等区县均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对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分工和七大产业链建设,配合重庆银监局、积极争取财政加大投入,总结区县试点经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切实降低土地流转风险,维护农民权益。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联系人:张世利,联系电话:89133097,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