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第三届九次理事会
4月19日下午,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九次理事会在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召开。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熊世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司法局律工处处长彭建军、副处长余胜金出席会议,34名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刘金良主持。
会议现场
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费使用规则》、《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财务报销规定》、《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薪酬改革方案》。
会议讨论并同意了关于开展重庆市“十佳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表彰的建议,同时提出年度评选“双十佳”要推动职业化、专业化评选导向和专业评选标准,细化奖项设置和评选规则,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执业标杆,引领行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会议聘任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会长毛咏兼任秘书长,万丽娜为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
会上,熊世明副局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指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并要求各位理事真正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和殷殷嘱托传达给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熊世明副局长就进一步抓好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性,全面客观认清当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形势,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思想上引导、政治上激励、权利上保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要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压力、新挑战以及群众对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的需求,协会一定要带领广大从业人员,抓住机遇、主动担当,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创新思路,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推进我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实现新的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建设。 全面认识和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积极创造良好执业环境,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行业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协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正确处理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推动基层法律服务事业迈上新台阶。四是要认真履行会长、理事的职责。市基协会长、副会长、理事肩负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重托和希望,要坚持在工作中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品行,讲奉献、有担当,真抓实干,忠诚履责,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