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机关:依托“莎姐”打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品牌

17.06.2016  15:41
        正义网重庆5月17日电(李立峰)5月13日,“重庆检察”官方微信推送了日前揭晓的“群众最喜爱的‘莎姐’检察官”,全面展示了“莎姐”检察官的青春风采。该项评选历时半年多时间,在网络投票环节,共获得点赞票200万个。

  据悉,“莎姐”原型王莎是重庆大渡口区检察院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女检察官,因其办案细致耐心、充满人性关怀,被青少年亲切地称为“莎姐”。“”是生长在沼泽地里的一种草,其地下块根“香附子”可入药治病。将青少年维权岗及办案检察官统一命名为“莎姐”,有“治病救人”深刻寓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重庆检察系统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在全市检察机关设立司法保护、普法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四位一体的‘莎姐’青少年维权岗,以此为载体,坚持‘系统化思维,整体化推动,规范化运行’的发展思路,着力抓好未检工作专业化建设与预防帮教社会化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法制日报》《重庆晨报》等媒体纷纷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去年,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普,市政府副市长谭家玲分别对“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肯定。

   组建“莎姐”团队

  据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方维介绍,重庆未检工作起步较早,从1987年设立第一个未检办案组,到2012年市检察院设立未检办。目前,各分院均已成立未检办,三级检察机关已基本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办理。

  2012年7月,市检察院总结全市未检工作经验,决定推广大渡口区检察院“莎姐”工作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设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全市检察机关设立45个青少年维权岗,配备416名“莎姐”检察官,并在全市范围公开招募848名“莎姐”青年志愿者,组建起包括律师、心理咨询师、教师等在内的“莎姐”志愿者服务总队及38个区县分队。

  市检察院还与团市委联合出台《重庆市“莎姐”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从招募、培训、权利与义务、志愿服务、组织管理、表彰激励等多个方面对“莎姐”青年志愿者服务加以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青少年普法和犯罪预防领域的作用。

  目前,以“莎姐”检察官为主,“莎姐”青年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大型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正在全市推广。去年底,“莎姐”志愿服务项目荣获第二节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

   讲好“莎姐故事” 

  方维介绍,重庆检察机关以青少年普法需求为导向,用讲故事的方式生动普法,推出“莎姐讲故事”系列全媒体普法精品,实现了“莎姐”普法宣传与实体工作同步、市检察院与基层院同步、传统平台与新媒体同步。

  市检察院连续3年与全市发行量最大的都市类主流媒体重庆晨报联办“莎姐故事”专栏,迄今已推出111期共计18万余字,深受青少年及其家长好评,被老师、家长称为“鲜活的普法教材”。该专栏获评全国法制好新闻三等奖。

  市检察院编辑了重庆首部青少年普法漫画口袋书《莎姐讲故事》,用孩子听得懂的语言、看不厌的全彩色萌漫普及8种青少年易发犯罪预防常识,并向全市中小学赠阅4万册,深受教师、家长和学生欢迎。《莎姐讲故事》第二辑编辑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树立“互联网+”的新思维,实施“掌上普法”。搭建“‘莎姐’微课堂”等新媒体普法平台,推出“莎姐讲故事”系列微广播,开通“莎姐”法律咨询热线、“莎姐心语”等多个咨询平台,实现了报刊、网络、广播的全覆盖。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宣传普法类优秀奖。

  为提升“莎姐”普法影响力和公益号召力,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莎姐”logo和卡通形象,组织开展“群众最喜爱的‘莎姐’检察官”评选活动,与央视联合制作并展播“莎姐”预防青少年犯罪公益广告,吸引更多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到“莎姐”队伍中来。

   健全“莎姐”机制

  方维表示,重庆检察机关已经全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业化工作机制,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贯彻落实,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市检察院与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试行)》,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近三年,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5230人(次)。

  深化社会调查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综治办、市高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和团市委会签《重庆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社会调查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人员实施。近三年,共开展社会调查4924人(次)。

  完善合适成年人制度,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团市委会签《重庆市合适成年人选任与管理办法(试行)》,建成包括心理咨询专家、教育专家、热心未成年人工作的志愿者共计1000余人的合适成年人库,解决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讯问、询问时,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诉讼的实际情况。近三年,全市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2003人(次)。

  健全个性化心理疏导机制,市检察院与市心理咨询师协会会签了《关于在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援助的规定》,在全市组建了首支50人的心理咨询师团队,引入心理学知识辅助个案办理。近三年,已为1222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援助。

  通过三年多的倾力打造,“莎姐”已成为重庆知名的普法名牌,“莎姐”检察官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品牌代言人,其耐心细致、充满人性关怀的检察官形象已逐渐深入人心,成为重庆市青少年保护事业爱心人士和全社会普法志愿者共同的代名词,“莎姐”品牌知名度、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美誉度不断提升,工作成绩和创新成果得到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肯定。先后有35个“莎姐”青少年维权岗分别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全国和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涌现出梅枚等一批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