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市网络借贷专项整治行动 将严格整改守住底线

25.10.2016  18:36

  网络借贷业务负面清单。资料来源:重庆市金融办

  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拉开大幕,网贷业务整治属于重点领域。不久前,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我市专项整治工作如何开展?从哪些方面来划定业务边界?在此,重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严格整改: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记者从重庆市金融办了解到,本次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原则为线上线下统筹治理、分类处理、标本兼治。

  具体工作机制如何?据介绍,本次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双牵头的方式,在明确分工的原则下,按照银监会会同中央有关部门与省级人民政府双牵头方式进行。我市具体整治工作由重庆市金融办和重庆银监局双牵头,各相关单位协助配合。

  下一步,我市将依照《办法》相关规定,加大对辖内网络借贷机构开展清理整顿和分类处置工作力度,督导各网络借贷机构严格对照《办法》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对于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机构,将引导其有序退出市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看懂《办法》:教你区分真伪网贷机构

  如何区分正常网贷机构和打着P2P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伪网贷机构?《办法》对网络借贷业务的行业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

  首先,《办法》对网贷机构进行了明确的定位——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信贷撮合等服务,其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此外,《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业务边界,还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共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并根据征求意见,增设不得从事的债券转让行为,不再提供融资信息中介服务的高风险领域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避免《办法》出台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作出了不超过12个月整改期的安排,促进机构规范发展。

   官方释疑:P2P整治并非“打压

  针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部分社会公众有所误解,担心本次整治会扼杀P2P网贷行业创新,认为P2P网贷行业将迎来“寒冬”。

  对于这一看法,重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整治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打压,在分类处置启动前,整治办公室多个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彻底的摸排工作,比较清楚地掌握了重庆现有的网贷机构的经营情况,其目的就是为了严格区分网贷机构是否依法合规。被列入整改类甚至取缔类的网贷机构,均是被查实存在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网贷机构。

  还有人担心,整治工作可能引发P2P网贷问题平台提前“跑路”、集中“跑路”,加速倒闭,或者导致大规模挤兑,带来流动性风险。

  对此,重庆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申,受到查处的网贷机构均是存在违规或违法行为的问题机构,姑息纵容,只会让问题日益加重,最终积重难返。提前发现问题,有助于把其危害控制到最小范围内,避免出现严重问题。同时,整治办公室也将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防范极少数问题严重的机构出现“跑路”等问题。(记者 佘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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