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一期

12.01.2017  21:00

  

重庆市推进外在帮扶与内生发展同频共振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按】近年来,重庆市在脱贫攻坚实践中,一方面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另一方面着眼于持续巩固扶贫成果,逐步消除致贫因素,增强内生动力,防止新的致贫与返贫现象,努力实现稳定持久脱贫。去年以来,全市已经完成阶段性脱贫任务的扶贫开发工作非重点区县,坚持外在帮扶提质与激活内生动力双管齐下,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将渝北区、大足区、璧山区巩固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供各级领导干部参阅。

  

——渝北区突出“六个到户”全力巩固脱贫成效

  

 

  渝北区是2015年实现脱贫的全市15个扶贫开发非重点区县之一,2016年,该区举全区之力大力巩固脱贫成效,积极构建农村扶贫开发长效机制,按照“三年过渡期保持不变”的工作原则,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取得明显成效。预计全年脱贫农户和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可达1.5万元、最低可超过5000元。

   一是突出产业扶持到户。 立足临空都市农业“一区三带十基地”总布局,结合镇村产业发展规划与农户家庭实际,科学规划产业扶持项目,为脱贫农户和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提供强力支撑。按照两个“2000元”:即2015年脱贫农户1113户2770人按2000元到户、2016年低收入农户745户1912人按2000元到人,落实产业资金601.2万元,扶持发展特色水果、高山蔬菜、现代中药材等种植业926.3亩,发展林下小家禽、肉兔养殖19256只,发展生猪、牛、羊等大牲畜养殖1562头,发展渔业养殖167.8亩。

   二是突出医疗救助到户。 为脱贫农户与低收入农户患病者每人特制精准扶贫健康连心卡,实现医患有效对接。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开展爱心结对帮扶机制,从健康咨询、看病就医、医疗救助等方面实行点对点帮扶。出台《渝北区红十字会农村贫困户或1%低收入人群医疗救助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持续对农村低收入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初步统计全年共救助患病的脱贫和低收入人口近2000人次。

   三是突出教育资助到户。 对全区脱贫农户和低收入农户的在校子女819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教育资助,累计资助116.84万元。依托“雨露工程”等项目,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对300名脱贫人员与低收入人员开展就业、创业等技能培训,确保劳动年龄段内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应训尽训”。

   四是突出金融扶持到户。 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商业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5大救助工程,建立防止农村脱贫农户返贫的政策体系。安排资金21.429万元,按照50元/人的标准为全区脱贫农户和低收入农户购买小额保险,减轻因意外而产生的经济负担。

   五是突出社会保障到户。 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3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300元,并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相适应的增长机制。持续推行农村贫困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由社会保障进行“兜底”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六是突出危房改造到户。 实施住房安居保障工程,提高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别在C级1.2万元/户、D级3.5万元/户的补助标准基础上,上浮50%进行补助(C级1.8万元/户、D级5.25万元/户)。该区共实施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18户、补助87.6万元,其中C级2户补助3.6万元、D级16户补助84万元。

  

——大足区多管齐下筑牢脱贫“后防线”

  

 

  

        大足区在总结2015年扶贫实践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扶贫模式、建立责任机制、统筹投入方式、倾斜帮扶力量,切实帮助脱贫户应对返贫风险。

    一是改进帮扶方式 。建立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连动联席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坚持扶贫工作机构不变、任务不减、人员不散“三不”原则,稳定队伍结构。对2016年及以后新增识别的贫困对象,按属地原则,以镇街为主体,联系区级领导挂帅,原联系帮扶部门不变,帮扶干部原则上以镇街干部为主,帮扶部门给予资源、资金等方面支持。5361名帮扶人员继续开展帮扶工作,传统节日全覆盖走访慰问已脱贫户7671户、25580人、102.32万元。

   二是壮大特色产业 。全力推进“一区二园十基地”扶贫产业规划发展建设格局,通过持续壮大芳香、冬菜、黑山羊、生态渔业等特色产业,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电商扶贫、农旅结合等方式,形成“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公司+基地+贫困户”长效增收模式。如,四季香海芳香产业、韩锋农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地解决150名脱贫户就业,月工资收入达2000元。

   三是落实管护责任 。建立完善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等管护长效机制,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项目建得起、管得好、用得起。对已建成的基础设施按照“谁享受、谁负责”的原则,交付所在村社集体管理维护。如,原9个市级贫困村分小组推选专业管理人员9名,对已栽种的经果产业进行管护,确保3年后产业挂果见效。

   四是制定保障政策 。建立因大病致贫的贫困户和已脱贫家庭健康档案和管理台账,医治中除享受现有医保和大病救助政策外,自付部分再按大病医疗补充保险比例解决。因疾病、因灾害致贫的,实行低保政策兜底,并优先享受各类临时救助政策。应就业未就业的,进行免费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并联系推荐就业。针对贫困学生和已脱贫家庭学生,属在校小学生、初中生的除按国家现行政策资助外,提供爱心午餐和免费学生奶和鸡蛋;对属在校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继续享受国家现行补助政策;对732名属本科新生的,除享受国家政策外,可享受区域内财政及公益性生活补助,资助资金302万元;大学生生源地贷款4608人3274万元。

   五是加强检查考核 。建立部门督查巡查制度,每季度进行督查,形成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制、“一票否决”等制度,明确24个镇街和9个贫困村扶贫攻坚工作责任人,区级联系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牵头帮扶部门和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帮扶成员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区级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镇街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四职”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把巩固扶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作纳入每年镇街和区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逗硬奖惩,考核结果对镇街和帮扶部门捆绑使用。

  

 

  

——璧山区建立长效机制减少相对贫困

  

 

  2015年璧山区实现3个贫困村、1891户、5014人脱贫目标。2016年,该区将2015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250元(约等于该区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3),且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作为相对贫困纳入扶贫对象,由该区自行扶持管理。共识别相对贫困户1117户、3169人。(2015年已脱贫户中有169户、471人纳入相对贫困户,新识别948户2698人相对贫困户)

   一是建立到户产业扶持长效机制。 对新识别的相对贫困户与建卡贫困户落实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到户特色产业,增强“造血”功能。针对2016年新识别的相对贫困户,区财政安排223.4万元(2000元/户)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该项资金由各镇街负责统筹,为每户相对贫困户差异化发展到户特色产业。

   二是建立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出台璧山区继续推进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的文件,要求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从2016年一直延续到2020年通过国家级脱贫验收为止。针对2015年已脱贫的贫困户,要求各部门在帮扶对象不变的前提下,开展帮扶成效回访,实地了解脱贫户的困难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生活状况是否有所改善。定期为脱贫户算帐,确保脱贫户稳定越过扶贫标准线。针对今年新识别的相对贫困户,由所在镇街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根据相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分户差异化编制结对帮扶方案,建立结对帮扶工作台账。共参与结对帮扶的单位119个,累计开展结对帮扶1万余户次,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119万元。

   三是建立镇街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经济发达镇街结对帮扶经济欠发达镇街的长效机制,帮扶资金量以上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基数,排名第1位的镇街,以总额的4%平均帮扶排名第15位、14位的镇;排名第2位的镇街,以总额的4%平均帮扶排名第13位、12位的镇;以此类推。帮扶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相对贫困镇街产业发展、人才支持、信息咨询、转移就业、土地流转、技术扶持等方面困难。2016年,该区安排镇街结对帮扶资金4940万元,实施项目53个,其中涉及民生项目25个。

   四是建立脱贫村特色产业扶持长效机制。 积极整合特色效益农业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交通农村道路建设资金等,继续推进已脱贫的3个贫困村农业特色主导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2016年完成丁家街道三五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设,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000余亩,打造稻菜轮作基地。推进三合镇二郎村300亩宜机化土地整治项目,新增300亩高品质白茶基地,建成水果基地500亩,花椒基地800亩。新安排特色效益农业项目资金和蔬菜项目专项资金,继续加大对正兴镇大面坡村已建成600亩蔬菜基地、700亩蜜柚基地和300亩苗木基地的扶持。

   五是建立医疗保障长效机制。 2016年投入近120万元,分别按照50元/人、50元/人和140元/人标准为已脱贫户、相对贫困户购买扶贫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和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将优先纳入医疗救助和危旧房改造范围,截至目前,已实施危旧房改造245户(C级65户、D级180户)。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