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扶贫专报第二十九期
重庆市突出“五个精准”
着力构建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为切实解决因病致贫返贫这一脱贫攻坚的最大短板,重庆市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统揽,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为手段,以切实减轻医疗负担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标本兼治,初步构建了健康扶贫长效机制。2016年,市级投入健康扶贫专项资金40亿元,因病致贫贫困户减少4.79万户、15.1万人,较上年减少41.7%。
一、坚持精准建档,摸清找准病情。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全面建档的基础上,扶贫、卫计部门联合开展两轮次、拉网式、全覆盖的病情专项调查,共派出医疗专家和调查人员1.6万人次,对因病致贫返贫的51.3万贫困人口,从性别、年龄、病种、就诊医院、治疗状况、费用支出等方面,逐户逐人摸家底、核病情、建台账,做到对象精准、情况清楚、靶向治疗。在此基础上,建立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管理数据库,完善动态管理电子健康档案,为精准到人、分类救治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参考。对新产生的因病致贫返贫户,符合条件的及时建档立卡,跟进落实医疗救助措施,确保一户不漏、应扶尽扶。全面推行签约服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实现全覆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针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居住分散、帮扶资源不能集中使用的情况,建立完善基层医务人员“1+X”结对帮扶,提供个性化帮扶措施。如:巫山县实施“千名医务人员一帮一救助贫困家庭患者”行动,对大病、长期慢病患者选派医生、护士结对帮扶,确保派人精准、帮扶有效。
二、坚持精准医治,着力斩断病根。针对贫困户“小病拖、大病扛、看病难”问题,坚持分类施治、因户施策,尽力治好病、断病根。 一是 分类医治。筹集医疗帮扶专项资金1.8亿元,采取疾病预防、一次性治愈、维持治疗、康复治疗等办法,为59万余人次贫困人口提供分类救治。如:彭水县对所有慢病患者,逐一落实责任医生进行分级诊疗、跟踪管理,其精准实施分类救助经验被国家卫计委作为全国典型案例推广。 二是 集中医治。市级抽调70名医学专家组成临床诊疗专家组,确定42家区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12家三级医院为定点后备医院,对能够一次性治愈的7289人集中进行治疗,对需要维持治疗的44770人开展长期治疗。同时,区县组织县域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开展集中医疗。目前,集中治疗已治愈出院患者2315人,医疗总费用1300万元,扣除医保报销、政府补助、医院减免等补助后,患者人均自付仅54元,9成以上贫困患者实现“零负担”。 三是 上门医治。对行动不便人群、术后恢复患者、长期慢病患者,开展送医送药上门服务,让其足不出户即可治病。如:云阳县开展居家康复治疗救助行动,针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的贫困患者,每月免费提供100-500元的药品,采取“1+2”帮扶方式,指定1所卫生院或1所村卫生室治疗,指定1名乡村干部和1名医生帮扶指导。 四是 就近优先医治。全面推行区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设置贫困人口综合服务窗口,确保贫困户第一时间及时救治。如:万州区对出院时确因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付清费用的贫困患者,采取先行垫付、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目前,全市2/3的区县已建立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90%。
三、坚持精准救助,切实降低费用。统筹整合资源、优化政策措施、打通工作流程,形成了各有侧重、有机衔接、协同互补、共同使力的医疗救助体系。 一是 基本医保人人享受。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贫困程度由区县给予补贴,确保基本医保不漏一人。同时,将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区县级医院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报销起付线降低50%,将部分慢病和重大疾病纳入特殊疾病范围。 二是 大病医保全民参与。所有医保参保居民自动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自付费用“二次报销”,贫困人口报销起付标准降低50%、20万元以内的自付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 三是 商业保险全面覆盖。2013年起,我办陆续开展贫困户大病补充保险、小额意外保险等扶贫保险试点,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1亿元,7.2万贫困人口直接获得赔付7500余万元。2017年起,为贫困户量身定制集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于一体的“精准脱贫保”,参保标准100元/人,由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补助,采取“一款产品、多重保障,统一方案、分线理赔,市级统筹、区县实施”的模式推进,免费为贫困人口提供商业保险保障5000亿元,其中大病补充保险针对医保目录外的大额费用,实现主要致贫返贫因素全方位保障。 四是 医疗救助实现兜底。在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加强疾病应急救助的基础上,采取市级补助、区县统筹的方式,设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救助基金3亿元,对贫困人口医保目录外自付费用进行资助,在不超过总费用的30%以内实施分段分档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5万元。 五是 社会救助有效补充。通过扶贫集团定向筹集、慈善机构和民营企业捐赠、爱心扶贫网站众筹、开展社会组织公益活动等方式,针对因病致贫家庭进行“点对点”救助。以上“五重保障”,贫困人口在区域内县级医院医疗费用报销资助比例达80%左右,其中医保目录内报销比例达90%以上,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控制在15-20%。
四、坚持精准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政治优势、体制优势、制度优势,行业部门和区县各司其责、各尽其力,围绕健康扶贫打总体仗。 一是 统筹整合信息,发挥“大数据”效益。扶贫部门加强与卫生、人社、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互联互通的健康扶贫信息平台,在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部门、区县之间数据的共建共享,发挥健康扶贫医疗大数据作用。 二是 统筹整合资金,形成“大投入”格局。除相关部门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外,贫困区县在涉农资金整合试点中,针对因病致贫突出的问题,优先将统筹整合资金用到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定点扶贫、集团帮扶等资源,优先支持健康扶贫工作。 三是 统筹开展考核,形成“大合力”氛围。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健康扶贫工作督查评价办法,严格考核评估、督查问责,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五、坚持精准帮扶,确保稳定脱贫。在抓好因病致贫户看病就医和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坚持当前与长远、治病与治贫、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统筹抓好后续帮扶,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前贫困人口继续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结对帮扶机制不变,确保得到持续有效救助。坚持将健康扶贫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扶贫培训、扶贫搬迁等精准扶贫措施紧密结合,对因病致贫贫困户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保障股权收益扶贫、信贷收益扶贫、乡村旅游收益扶贫,优先纳入“一户一人一技能”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农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落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特别是深度贫困户兜底搬迁计划,统筹解决好持续增收、能力提升、稳定脱贫问题。
资金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