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表彰百名财政先进工作者

12.06.2015  19:02
  近日,重庆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财政系统表彰100名先进工作者,并向人社部、财政部推荐两名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财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党和国家的许多大政方针都要通过财政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去贯彻落实。此次评选先进工作者,显然用意深远。“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好的榜样,激发的是行动的力量,诠释的是无言的表率,评选表彰全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就是要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给广大财政干部树立榜样,让刚直不阿的理财准则、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得以传承和发扬。
  上一次表彰全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是在2010年。今年再度组织开展表彰工作,一方面是延续五年一评的惯例,对优秀财政工作者进行激励和表彰,为全市财政干部树立榜样;另一方面,评选的过程也是了解财政干部队伍的真实现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状况。
  处在改革深水期、职能转型期的财政,困难矛盾日益繁杂,改革形势颇为严峻。财政干部以什么样的工作状态和业务素质投入到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真正发挥好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将直接影响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以树立榜样的形式,给予财政干部关怀、重视与激励,让处于改革发展繁重任务和巨大压力下的他们,可以获得精神的力量,是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财政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也利于形成巩固有岗有为、有为有位的干事创业生动局面。
  此次评优,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是主要衡量标准,面向基层并向工作一线、条件艰苦地区倾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各区县财政、人力社保部门须认真组织推选,经公示后提出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市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公示,并择优向国家推荐,推荐至国家的名单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市评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公示。
  虽然此次评选名额数量有限,但“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属于每一个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敬业理财、清白做人的财政干部,只要能坚持以严的要求和实的态度修身、立业、理财,即便没有机会“摘金夺银”,也一定是组织认可、群众拥护的好干部。
  此次还将表彰全市财政系统先进集体50个,并向人社部、财政部推荐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名额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