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推行“车载便民法庭” 把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
▲10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在巴南区马王坪一小区开展巡回审理。新华网 发
新华网消息,10月27日,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一小区中庭院坝内,随着一段宣读法院判决的声音落下,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上诉案件现场宣判。这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在此进行巡回审理,并进行相关的法治宣传。庭审结束后,几位法官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借此机会对现场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耐心解答。同时对被上诉人提出的疑虑,也作出了相应解释。
该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系同一栋老旧住宅同一单元业主,该单元共有24户业主。为方便出行,经单元20户业主同意,决定由上诉人等人自筹资金增设电梯,经申请获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签订了电梯购买合同和施工合同。由于被上诉人不同意增设电梯而阻挠施工,上诉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排除被上诉人的阻挠施工行为,并赔偿工程延期损失。因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遂上诉至重庆五中院。
重庆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用辉、法官陈华和段晓玲组成合议庭办理该案。鉴于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是一个大的社会趋势,由此引发的纠纷案件不在少数,愈发成为老百姓关心关注的一个民生话题,有必要以此案例为载体进行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寻求合法途径化解矛盾,合议庭遂决定前往案涉小区开展巡回审判,回应社会对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引发的纠纷这一普遍性问题,也方便本案人数众多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当天下午,一辆车载法庭旁,一应庭审用具和人员到齐后,刘用辉在几十名旁听居民和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注视下敲响了法槌。举证、质证……法庭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引导双方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激烈的辩论。最终,合议庭三位法官在车载法庭内进行了研究讨论,认定被上诉人阻挠施工的行为具有不法性,而增设电梯工程延期的原因有很多,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系遭阻挠所致,因此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工程延期损失的理由不成立。遂当庭宣布判决被上诉人停止对案涉楼房增设电梯施工的阻挠行为。
庭审结束后,几位法官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借此机会对现场群众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给予耐心解答。同时对被上诉人提出的疑虑,也作出了相应解释。
据了解,“车载便民法庭”是重庆法院为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好传统+高科技”理念指导下,利用5G移动物联、人工智能技术,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装上车”,为实现司法为民、便民、护民而打造出的家门口法院。重庆法院计划用1年时间在设有人民法庭的36家基层法院实现“车载便民法庭”全覆盖,用3年时间在全市法院150个人民法庭实现全覆盖,构建起便民诉讼、传播法治、弘扬德治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流动平台矩阵。
▲10月27日,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一小区中庭院坝内,小区居民正旁听案件审理。新华网 发
▲10月27日,重庆五中院民一庭法官在庭审结束后,进行现场解答。新华网 发
▲10月25日,“车载便民法庭”在驶往綦江区石角镇的路上。在重庆的乡野田间,到处都留下了“车载便民法庭”飞驰的身影。新华网 发
▲10月25日,在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寨溪村村委会院坝里,村民通过车身外侧的屏幕观看车内进行的一场巡回庭审。新华网 发
▲10月25日,綦江区石角镇寨溪村,“车载便民法庭”开庭过程中听取被上诉人进行陈述。新华网 发
▲10月25日,在“车载便民法庭”上,法官拟好调解协议后让当事人确认协议条款。新华网 发
新华网记者 韩梦霖
原标题:重庆:“车载便民法庭”把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 联系上游 。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