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经营性公墓审批权下放至区县民政部门

07.08.2021  08:59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公墓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殡葬领域“放管服”改革。

自2021年7月1日起,经营性公墓(含骨灰堂)审批权限(包括新建、迁建、续建、扩建、缓建、延期)和经营服务许可证发放等事项下放至区县民政部门(包括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审批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

2021年7月1日之前由市民政局审批未建成的经营性公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做好后续审批承接和监管工作。

按照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原则,各区县民政部门将依法对经营性公墓实施建设运营全过程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未批先建、擅自修改规划、扩大用地面积、超标准建墓、违规销售等行为。

同时,将改造升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推动“重庆市殡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渝快办”有效对接,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重庆还将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投入,将格位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式作为政府保障安葬需求的主要方式。要求未建城市公益性公墓以及不能有效保障公益性基本安葬服务的区县,原则上不得新批建经营性公墓。

2022年底前,重庆将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样式,推广运用公墓电子许可证,全面实现公墓证件电子化。

上游新闻记者 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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