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规划编制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全市城乡总体规划为主线,以实施法定城乡规划和规划管理两个全覆盖为抓手,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规划刚性,不断提升规划水平和服务效能,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我市重点从完善城市性质和职能、优化城镇体系、深化主城区区域经济组织功能、强化美丽山水城市、完善综合交通规划等6个方面对总规进行深化。为保障总规深化方案落地,在全市层面,按照“一区两群”城镇发展格局,我市开展并完成了大都市区规划,正在抓紧推进渝东北城镇群规划和渝东南城镇群规划。在主城区层面,我市编制完成了主城区美丽山水城市规划、传统风貌保护与利用规划,理清主城区山系、水系、绿系和文系,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护和利用措施;编制完成了重大功能设施用地预研预控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评估及优化,重点围绕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对各类重大功能设施进行预留预控,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质量。
除此之外,“十二五”期间,我市城乡规划还开展了四方面工作。
全面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按照全市一盘棋工作思路,我市进一步理顺市、区县、镇乡三级规划管理体制。着力推进规划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流程优化和效能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实现大幅压缩。
全面推进法定规划全覆盖工程。我市将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分为“市域、主城、区县、镇乡、村”五个层级,包括“法定规划、专项规划、专业规划”三大类型,计划用2-4年时间,构建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对需要占用空间资源的各类规划实现全覆盖。
不断增强规划刚性约束。我市系统地开展了一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评估、修订工作,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市情的城乡规划地方法规标准体系。
大力提升城乡规划水平。我市还制定出台了城乡规划诚信管理办法,对规划编制机构、设计机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资质核报、质量保证、依法报建、依法依规建设、配合违法建筑查处等方面的不良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并依法进行公布,从源头上提高了规划编制质量和规划实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