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政设定内控建设“时间表”和“任务书”

13.06.2016  18:43
  制定9项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10月份选取部分处室开展内控考评和检查。
  近日,市财政局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重庆财政工作实际,就今年财政内部控制工作作出上述安排。
  财政肩负着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政府投资等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利益紧密相连。加强财政内部控制,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也是财政部门从源头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抓手。对于健全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4年11月,财政部启动内部控制建设,颁布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去年底,财政部就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发出专门意见,对全国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作出倒计时:省级、市和区县财政部门,于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工作。
  市财政局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在对财政内控建设进行了全面清理摸底基础上,成立内控委和内控办进行专管专抓,同时举办内部控制专题讲座,统一了财政干部对加强内控建设的认识。目前,内控日常管理的工作平台已经搭建完毕,内控办正在按照财政部部署,结合重庆实际抓紧制订基本制度及配套办法。
  按计划,今年内控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制定9项专项风险内控办法,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机关运转、信息系统管理、人事管理、政府债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财政购买服务等风险控制办法。
  常在河边走,未必会湿鞋,关键在于制度安排。市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立足“三个突出”:突出关键,重点聚焦财政政策拟定、预算管理等财政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重要流程和控制节点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突出制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防控方法,对业务流程进行管控;突出权责对等,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应当一致。
  从时间节点看,6月中旬前完成基本制度和预算编制风险、预算执行风险两个专项风险内控办法,其余七项专项风险内控办法年底前完成;9月前完成处室内部业务操作规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性也在于执行。按照市财政局的安排,10月份将选取部分处室开展内控考评和检查,一方面检查制度设计是否可行,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持续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使内部控制在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检查干部职工是否遵守,查找、发现和整改理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横向与纵向的权利制衡,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一种廉政风险防范的落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