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错评一个贫困户,7名干部被追责

27.04.2018  09:41

    新华社重庆4月26日电(记者周闻韬)重庆市纪委日前通报一批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失职典型案例。其中,因一起扶贫对象识别错误问题,重庆奉节县青莲镇共有7名干部受到追责。

    通报称,奉节县青莲镇凤凰村在扶贫对象识别及动态调整中,没有严格执行市、县有关要求,2017年6月收到群众关于该村新增贫困户李某某购房的反映后,未核实李某某购房情况,将其评定为建卡贫困户。2018年1月,国家第三方评估组认定李某某被错评为贫困户,经县扶贫办核实,李某某户务工收入已超出贫困户标准且住房安全。

    重庆纪检部门据此对当地7名干部作出处理决定。凤凰村驻村工作队长、青莲镇安监办主任陈庆银,村党支部书记刘绍南,村主任李小平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绍南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因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责任,时任青莲镇党委书记程银高、现任镇党委书记阮春江、镇长杨家宏、分管扶贫工作镇党委副书记刘孝发,负主要领导责任,程银高、杨家宏、刘孝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阮春江被免去青莲镇党委书记职务。

    重庆市纪委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完)

编辑: 陶玉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