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
重庆近日发布《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通过放开市场准入,完善市场规则,营造机会均等、权利对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进一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能源设施、公共服务、农业和水利、生态环保、信息基础设施六大领域,做足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确立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优先地位。定期发布行业发展规划,滚动向社会推出相关领域项目计划,根据行业特点设定建设和运营的边界条件、补偿机制或采购标准,采用合营、私营等方式,优先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享受与国有投资项目同等待遇。逐步完善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增强市场信号。
二是深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结合不同行业特点,研究“影子价格”“影子流量”等可计量、可考核、易操作的新方法,探索项目特定受益对象成本分担机制。建立PPP试点项目“绿色通道”,加强与社会资本对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强化政策保障,启动PPP投融资改革立法调研,研究明晰法律关系,推进有关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切实保障投资人权益。
三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公开购买服务项目和内容,以公开、公平竞争方式择优选择公共服务供给方。培育公共服务多元化提供主体,加快推进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支持社会投资者组建新型公共服务提供主体,支持社会主体、企业主体、事业主体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是积极盘活存量资源。采取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聚合社会资本,以股权转让、股权融资、公私合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铁路、公路、水运、航电枢纽、水电站、水利以及园区基础设施等具有一定经营效益的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加大国铁干线铁路地方合资股份等存量资产盘活力度,积极探索股权置换、“存量换增量”等。存量资源变现资金用于有关重点领域建设。
五是鼓励发展重点领域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与市内企业合作,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现代物流、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区域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做大做强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作用,加强区域性场外市场建设,积极纳入全国新三板市场体系,为基金投资提供退出通道。
六是落实重点领域优惠政策。切实落实国家对社会资本发展公益性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等社会事业改革的工作要求,落实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方面的优惠政策,保障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源培训交流、医保社保政策方面同等权益,增强社会投资信心。
七是建立标准规范的市场合约制度。按照不同行业特点,规范完善合同范本,确保合同内容全面、规范、有效。按照要约条件,由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回报方式、风险分担、信息披露、违约处罚、政府接管以及评估论证等,以市场合约保障投资人权益。
八是形成公平公正的监护机制。完善行业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公共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率和延续性。推进第三方评价,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完善公众咨询、投诉和处理机制,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作为价费标准、财政补贴以及合作期限等调整的参考依据。建立项目退出机制,明确项目退出路径,妥善处理投资回收、资产接管等事宜,保障项目持续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