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法院:建议金融合同约定送达地址破解“送达难”

04.08.2016  12:03
  近日,南川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通报了该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关于有效维护金融债权解决“送达难”在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的司法建议》的开展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司法实践中,部分当事人不诚信履约,恶意逃避送达的现象比较突出,增加金融机构的维权成本。鉴于此,南川法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诉前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合同约定送达地址、明确法律责任的方式解决“送达难”,并提供了规范化、模板化的合同参照条款,从明确送达地址、变更告知、送达方式、效力确认、电子送达、司法适用范围、法律后果等六方面进行规范。

  “金融机构通过合同约定送达地址并将适用范围覆盖至诉讼程序,进行有效的司法确认,与送达程序相衔接,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送达不能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既提高司法效率又及时惩戒不诚信履约行为。”南川法院副院长饶川对笔者说。

   “这是在金融借款纠纷领域解决“送达难”的有益尝试,下一步,我院将结合现有经验和审判实际,积极探索在其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约定送达的方式和路径,以期扩大解决“送达难”的探索成果。”饶川副院长紧接着说到。

  目前,该建议得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13家单位的积极反馈,并已在金融业务合同中予以规范。 来源:南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