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执法记录仪”助推规范司法

06.08.2015  13:19
  为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保护干警和群众合法权益。铜梁法院为执行局、立案庭、法警队和派出法庭等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执法记录仪现场操作规范》等,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有效解决执法随意、现场取证难等问题。

  一是严格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制定《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要求立案庭在财产保全和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局和法警队外出执法以及派出法庭、巡回审判和送达法律文书时,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严格规定只能记录与执法、案件处理等司法活动相关的资料,不得录存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资料,不得自行删除司法过程中所有录音录像内容,促使干警改进工作作风,杜绝随意、粗暴执法,向群众展现规范、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执法记录仪的科学管理。按照“出警必带,处置必用,资料必存,登记详实,专人管理”的原则,由纪检监察及技术保障部门指派专人严格记录仪和摄录资料的管理,并将执法记录仪内的信息资料下载到专用的存储设备中,管理部门每周至少抽查一次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及时整改并予以规范。同时,要求干警在执法前,必须对执法记录仪相关设置进行规范调整,对执法记录仪运行状况、电池电量等进行例行检查,确保执法记录仪工作正常。

  三是加强执法记录仪的操作培训。因部分干警年龄偏大,对执法记录仪操作不熟练,为确保每位干警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办公室技术保障部门及时下载执法记录仪培训资料,下发给每位干警学习。同时,邀请执法记录仪销售商上门手把手教授使用技能,还安排技能操作规范熟练的干警进行“传帮带”,使全院配备执法记录仪部门全体干警都能熟练掌握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方式、方法。

  四是完整固定证据提升工作效能。以往,干警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不配合工作、推搡谩骂法官、拒收法律文书等情况时有发生。执法记录仪的投入使用,一方面对当事人起到警示、约束作用,有效提高了文书送达、案件执行、调查取证的工作效能;另一方面,一旦发生案件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起哄、闹事、辱骂、攻击法院干警等暴力抗法事件,可以此固定证据,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威慑力。去年来,通过执法记录仪锁定的证据,对5起案件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五是强化监督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在专人、专用设备存储监管的基础上,在案件评查过程中一并抽查记录仪记录内容,评查结果与案件质效评估挂钩。同时,院、庭长可根据权限随时调取记录查看,做到“干警走到哪里,执法记录到哪里,监督也跟到哪里”,有效发挥监督的“影子效应”。去年来,已评查执法记录17次,发现问题6处,均认真进行了整改,有效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