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方面48条具体措施85项工作任务 重庆构筑食品安全工作“四梁八柱”
重庆出台新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将开展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市食药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清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创新发展、健全和完善符合重庆市情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建设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今年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
相关负责人介绍,《措施》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重庆实际提出了11个方面48条具体措施,细化了85项工作任务,以改革创新思维构筑起重庆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四梁八柱”。
《措施》坚持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贯穿于食品安全的全环节、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过程监管,明确了健全法规标准、产业基础、技术体系、责任体系、制度机制、社会共治、人才队伍、投入保障等八个方面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提出了多项符合重庆市情的创新举措。例如,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方面,提出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把粮食收储关、食品生产加工关、流通销售关、餐饮服务关,提出到2020年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
在基层基础方面,提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建好用好“两个平台”,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重要产品追溯市级平台。在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支持在3个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重点突破新型动植物疫病、辐照食品及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等工作。
同时,重庆将加快建设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和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
重庆还将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建立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制度
集体用餐单位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措施》提出,建立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考试要达到合格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同时,《措施》提出依法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
“《措施》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溯源将基本覆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市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品牌农产品等规模主体及其产品将全面实现可追溯。
农业农村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
此外,《措施》还要求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集体用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配餐单位要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
开展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相关负责人表示,《措施》在系统梳理分析全市食品安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开展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实施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种植结构调整。
实施乳制品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100%。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销售。
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开展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三无”、假冒、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餐饮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大众餐饮服务。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性。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传销。做好消费者维权服务工作。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推进“中国好粮油”“重庆好粮油”行动。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严格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走私。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稳步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将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参考
相关负责人介绍,《清单》是重庆市第一部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是与《规定》一脉相承,又兼具指导性、操作性的重要文件。
“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相关负责人表示,《清单》分别明确了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委常委会委员、政府分管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负责人和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为重庆做好新时期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清单》同时明确,全市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为了确保《措施》《清单》有效落实,每年12月15日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市食药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动《措施》落实,将实施情况纳入对区县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重要内容。
《清单》同时明确,要加强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奖惩和使用、调整干部的一项重要参考。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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