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将再晒2428项权力清单 涉45个政府部门
旨在规范公权的政府权力及责任清单将扩容升格。记者昨天从北京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涉及本市政府45个部门2428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这2428项权力包括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7类。此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共计2240项的权力清单已经晒过。
□官方发布
45个部门有4668项行政权力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建立权力清单,摸清市级部门行政权力的“家底儿”,目的是解决“法无授权不可为”问题。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简称“9+X”)的权力分类进行梳理,并结合本市年初已经公布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两类权力清单的实际,这次重点对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之外的其他“7+X”权力事项进行了摸底梳理。
最终,共梳理、认定市级45个部门“7+X”行政权力2428项,包括市级专属825项,市区部门共有1522项,垂直管理区分局行使的81项。加上市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885项和行政处罚1355项两类权力,市级部门“9+X”行政权力共4668项。
区政府明年一季度前公布清单
日前,涉及45个部门2428项权力的《北京市政府部门行政强制等权力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公布。
据透露,首都之窗将公布市政府文件,集中公布权力清单目录,包括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别、行使主体;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分别公布职权的依据、流程图、监督方式等。届时,连同上半年以清单形式对外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两类行政职权,本市政府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职权“家底儿”,将全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下一步将对各区推进这项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区政府在2016年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
□清单模式
通用责任
总结各部门共性责任解决“有权不可任性”
据悉,本市采取的“通用责任清单+专项责任清单”模式为全国首创。其着眼于规范权力运行,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共9类权力,分别科学合理划定运行环节,规定在每个环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什么。
例如,行政许可类职权,划分为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5个环节。在受理环节,明确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等责任事项。5个环节共明确了18项共性责任。通过全面梳理和征求意见,就9类行政职权共明确了116项共性责任,形成了通用责任清单。
其中,通用责任清单是对共性责任的总结和提炼,市政府统一公布这个清单后,市政府各部门还将结合本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和履职实际,对本部门行政职权运行的责任事项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并在部门网站、办事窗口等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通用责任清单,推进权力规范运行、阳光运行,更好地解决“有权不可任性”的问题。
专项责任
环保安全等六类责任避免各部门推诿扯皮
专项责任清单则着眼于治理“大城市病”,解决城市管理领域一些职责不清、关系不顺,以及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某一管理事项涉及的各部门、各级政府的职责分工、管理责任进行梳理和界定,并用清单形式固化下来。
据介绍,目前,已经编制出了人口调控与服务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城市环境秩序治理、违法建设治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6个专项责任清单。
记者获悉,下一步将在6个专项清单的基础上,随着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推广到其他领域,如缓解交通拥堵、城市应急管理等,不断扩展和充实专项责任清单,最终形成比较完善的责任清单体系。
以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清单为例,共分为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执法协同、其他领域等6部分管理事项,在每一部分都对发展改革、环保等市级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对区政府、街道乡镇承担的属地管理责任做了规定,基本做到有了专项责任清单,各单位各部门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企业和群众也知道遇到问题可以找哪个部门。
原来某个部门只知道自己的责任,不清楚其他部门在这件事情上负什么责任,有了专项责任清单,清单还把相关部门和层级政府的责任都说清楚,这能够有效地避免推诿扯皮。
□热点解答
清单如何诞生?
“红头文件”自赋权力不算数
在权力清单的范围上,按照中央要求,主要是梳理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涉密事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抽象行政行为不在梳理范围。本次共45个政府部门纳入梳理范围。
对列入清单的权力事项,原则上都要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依据,从而把事实依据不充分、部门“红头文件”自定的权力事项“挡”在清单之外。对于以规范性文件设定、实际工作确有需要的行政职权,要求必须有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含)以上依据,并暂时归入其他类权力,作为下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
经多轮审核精简,最终认定的2428项行政职权与部门首轮自查梳理上报的3460项相比,精简比例约30%。
清单如何落地?
首问部门协调避免群众跑腿
为了落实好责任清单,北京市创新提出了落实“四个责任”要求,其中提到,要健全首问责任,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首问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靠前协调、主动作为,变“群众跑腿”为部门间协调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要夯实属地责任,按照权责一致、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支持区、街道乡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保障基层、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
此外还要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正确履行法律法规和“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赋予的职责,强化“三定”规定作为部门主体责任的意识,提高履职效能。要落实协同责任,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事项,牵头部门要担负牵头责任,建立协调机制,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意识,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公众如何使用?
查清单知道办事找哪个部门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权责清单和普通百姓的关系很大,有些影响是显性的、立竿见影的,有些影响是隐形的、长期的。
责任清单看似更多地涉及政府,其实对公众利益也有比较深远的影响。比如,在编制专项责任清单时,选择的都是当前首都“城市病”治理的关键领域、普通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多部门、多层级,通过专项责任清单编制和落实,促进解决这些重难点问题。
公众如何使用权力清单?该负责人表示,公众可以“一看”、“二用”、“三督”。
“一看”是看政府有哪些权力?哪些事要与政府打交道?哪些事政府是“管着自己的”。
“二用”,指的是如果自己需要与政府打交道,查一下找谁办,看一下流程图,照着样本进行即可。
对于“三督”,权力清单晒出来,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便于监督权的行使,“有意见,请反馈”。如专项责任清单,呈现给公众的就是某个难事的部门分工的系统集成,公众拿着清单,就知道关于这个事,该去找哪个部门了。
-其他重点
审批事项本市已精简45%
近年来,本市已先后分五批取消和下放438项审批事项,其中,取消233项、下放区县政府部门205项,精简比例45%,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三分之一的要求。本市现有审批事项885项。
对比改革前,本市投资项目审批环节从80多个减少到50多个,审批时限从300多个工作日平均压缩到109个工作日。其中,企业最关心的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开发权的审批流程,提速最为明显,只需83个工作日。
记者昨天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本市还将进一步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
“双随机”抽查实现阳光执法
为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实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本市今年还将推广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
今后,各部门将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分别建立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以及检查人员。由于每个部门的检查对象不一样,所以每个部门都要建立自己的数据库。“两个数据库都建立后,各个部门都要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两个数据库建立的基本要求是,抽查对象的名录库、检查内容等都需要依据权力清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建立。要将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逐一筛检,凡是法律法规没有限定必须逐个逐一检查的,都列入双随机的工作中。
京华时报记者孙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