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小作坊、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等下月起都要备案
记者8月14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9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举也意味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以下简称“三小”)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应到所在镇乡(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备案。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1万多家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数量则更多,在带给群众便利的同时,“三小”也存在着散、小、乱、差等特点,亟待加强监管。根据《办法》,在我市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三小”和家宴服务者,都应当纳入备案管理。但不包括从事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生吃水产品、裱花蛋糕经营,及集体用餐配送等。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备案将按照就近、从简、从快原则,“三小”和家宴服务者应在所在镇乡(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进行备案。即备案主体到食品药品监管所免费领取或自行在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网站下载备案申请书,并逐一填写,再带上相关证明材料,与申请书一起交食药监所审核。整个过程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不需要现场核查且资料齐全的可以当场发给备案证书。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样一来,即使是‘三小’和家宴服务者也有了保障食品安全的最低标准。”该负责人举例,比如食品流通摊贩,在现场审查中,就要看经营场所是否距离厕所、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等污染源25米以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是否无毒、无害、清洁;是否使用报纸、书刊、油印纸张和非食品专用塑料袋等不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等。
“三小”和家宴服务者在取得备案证书后,备案证书要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家宴服务者应当向举办家宴者出示备案证书。如果市民想知道辖区内哪家“三小”的卫生条件如何,还可以登录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政务网进行查询。
据悉,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期间如果有违法违规情况,将撤销备案。
从下月起,全市将推动“三小”和家宴服务者备案工作,到年底,各区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三小”及家宴服务者备案证总体持证率将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