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强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07.07.2016  15:42
   本网讯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重庆黔江区落实工作职能,明确整治重点,实施督导考核,强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一、明确工作职能。政府领导职能。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后,区政府随即召开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长陈加旭就推进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委书记余长明、区长徐江分别带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门管理职能。区政府组织组织安监、教育、卫生、民政、文物等部门对危化品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了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公安监督职能。区公安局组织治安、消防和公安派出所,充分发动乡镇街道等基层力量,全面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多警种联查联办、联合整治。
  二、明确整治重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居民自建房专项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列出“问题清单”,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厉行节约”的原则,采取“一栋一策”方式制定整改方案,着力改善全区居民自建房的消防安全环境。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人力社保、安监、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督促单位落实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自查自检,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切实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学校按照《消防安全检查导则》,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设施维保,列出“问题清单”。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民政、建设、国土、规划、消防等部门要逐一研究解决社会福利机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难题,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机构火灾隐患整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文物建筑管理单位严格按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实施督导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将行业部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结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负面清单”,与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挂钩;区安委会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安全生产常态督查范围,将夏季消防检查作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年度检查重点;区公安局将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纳入警务督察内容,每月对各派出所夏季检查工作进行考核,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生效。(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