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法院:“三抓”行政司法建议工作参与社会管理
28.08.2015 12:20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抓内容,丰富司法建议表现形式。既注重对典型个案进行分析,又注重对类案进行归纳总结,高度关注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在综合调研结果后,灵活采取“个案司法建议与类案司法建议”相结合的方法,以“内行的眼力、专业的视野”提出改进方法和建议,确保被建议单位更好地理解司法建议背景及内容。
二是抓制度,保障司法建议有序开展。建立严格的司法建议起草、审查、送达、登记制度,对司法建议的范围格式、审批程序、登记备案、跟踪回访等方面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司法建议书在审判程序的终结阶段由案件承办人员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草拟,由庭负责人审查后,再交分管院领导审签。建立专门的司法建议文书登记台账,载明被建议单位、涉及案件、承办人姓名、建议时间、建议内容、送达时间、落实情况,便于后期查阅。
三是抓回访,促进司法建议件件落实。在事先沟通的基础上,通过电话、邮件、登门拜访等形式与被建议单位加强沟通联系。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开展回访工作,主动追踪落实情况,了解接受改进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证司法建议的可接受性和实效性。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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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5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