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着力构建濯水古镇火灾防控体系
02.08.2016 20:35
本文来源: 消防网
一、明确“政府、部门、单位”分级责任。一是属地管理责任。濯水镇政府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制定《濯水古镇消防安全实施导则》,统筹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二是部门监管责任。景区管委会、区旅游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古镇消防安全前端监管、行业管理和执法联动,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区公安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职责,依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辖区派出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警务工作重要内容。三是单位主体责任。区旅投集团作为景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二、搭建 “水上、陆地、义务”扑救网络。一是水上扑救网络。规划建设阿蓬江上游濯水镇一级普通现役消防站,添置2艘消防冲锋舟,直接从江里取水,并靠近沿江消防车道登陆,确保对沿江一带古建筑进行灭火。二是陆地扑救网络。在现有的濯水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基础上,规划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配备2台全地形消防摩托车、2台机动泵、10名队员的微型消防站,实现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 的初期火灾扑救目标。三是义务扑救网络。建立1支由管委会工作人员和镇上居民组成的20人义务消防队,进行24小时值班巡逻,并制定《古镇义务消防队伍管理规定》,挑选10名志愿者不定期深入辖区逐街逐巷、挨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由古镇酒吧协会抽调人员组建1支志愿消防队,负责古镇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初期火灾扑救。
三、落实“队伍、技防、设施”经费保障。一是队伍经费保障。依托现有濯水政府专职消防队,区财政列出专项资金,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保障标准纳入统一预算,并投入200余万元配备灭火战斗服、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等常规消防器材。二是技防经费保障。落实20万元改造古镇历史街区老建筑的电器线路,按照政府补贴25%,居民自筹75%的比例进行分摊;落实50万元对古镇原有封火墙进行修葺,新增封火山墙24面,有效增强古镇防火分隔。三是设施经费保障。斥资1000余万元为古镇增配火灾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搬迁房屋19处,新增消火栓9个,新建消防车通道4条、消防车回车场15个、消防取水码头3个,切实提高灭火效能。(审核人:弋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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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16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