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四项举措解决“送达难”
02.11.2015 15:1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立案把关,核实送达信息。法院从立案环节入手,对新立案件,除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件外,还要求原告提供受送达人明确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方便送达人员联系,以提高送达效率保证案件及时开庭审理。
二是创新送达方式,丰富送达载体。该院在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邮件等送达的基础上,实行错时送达,对外出工作或逃避送达的受送达人,通过错时间送达,完成工作。
三是发挥联动优势,构建送达网络。法院加强与受送达人所在的单位、基层组织、村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基层群众组织协助送达,发挥人民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在基层工作的“环境优势”,借助道德约束和法律规范的双重作用,督促受送达人签收法律文书,合理化解送达难题。
四是完善送达程序,加强法律释明。该院在送达过程中,要求送达人员注重司法礼仪,使用文明用语和告知词,准确把握受送达人的心理特征,打消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并及时提醒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不领取法律文书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送达人员对送达现场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将送达过程完整地记录,确保了送达程序更加规范。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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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5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