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买到问题车 为啥不能索赔?

02.05.2017  07:45

重庆晚报消息,以不到12万元买到一辆市价14.8万元的轿车,放在很多消费者眼里,也许就是香饽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昨日,鲁先生向重庆晚报记者反映,他买到了问题车难以维权,原因是买车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合同一年的撤销权已经过期。

经销商承诺有问题退款

鲁先生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去年4月29日到九龙坡区高九路一家汽车经销公司看车,经销工作人员保证新车,而且符合订购车辆装备要求,让他放心购买。对方还说,因为公司转向卖其他品牌车,所以优惠力度比较大。新车市场价14.8万元,公司执行12.6万元包干价,包括保险、上牌、税费等。

鲁先生还是有点不放心,怕车有问题。经销工作人员打包票,不仅保证是新车,而且承诺一年内有问题或者是事故车全额退款。该承诺写进购销合同,加盖公章。

半年后发现很多问题

鲁先生高高兴兴提走车,不到8天,就发现行车电脑多次发出安全气囊故障警报。向经销公司反映,对方回复只是小毛病,找个时间把行车电脑系统刷新就可以。

接下来半年,鲁先生又发现新车这样那样毛病,经销商都解释没问题,有问题可以随时找他们。

上月初,新车发生擦剐,到一家4S店维修,工作人员告知,这不是一辆新车,因为这辆车有很多毛病:右后门、右后叶子板有凹痕和修补漆面,车子发动机架螺丝有不正常锈斑。该4S店明确表示,鲁先生买到一辆有问题的库存车。

鲁先生找到经销公司交涉。对方明确告知,有问题可以起诉。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采访了卖车给鲁先生的经销公司。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公司转型,这辆车以优惠价卖给鲁先生,绝对是新车。

一年撤销权已经过期

重庆晚报记者从鲁先生提供的车辆信息显示,该车出厂时间为2014年10月,到鲁先生买车时已经18个月。

长期从事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代理的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称,目前,库存车没有明确时间规定。一般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国产车出厂时间超过3个月,就可以定义为库存车。如果是进口车,比如从欧洲过来的车,或者从美国过来的,需要走海运,运输物流时间比较长,运输时间大概两三个月。所以,一般来讲,进口车定义为库存车时间应该是6个月,稍微长一点。虽然库存车没有特别明确规定,但是,任何一次交易,卖家或者商家都应该如实告知买家相关产品、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如果涉及到安全问题,还要给予特别解释。如果隐瞒真相或者故意告知虚假内容,依据《民法通则》还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卖家或商家构成欺诈。如果欺诈成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卖家或商家应该退一赔三。

鲁先生去年4月29日买的车,一年之内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消委、工商部门投诉或者起诉到法院,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并视情况进行索赔。由于购车合同一年的撤销权已经过期,鲁先生想维权的难度非常大。正确办法是,购车一年内发现问题及时查清。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原标题:一年前买到问题车 为啥不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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