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路上丢了钱 男子一怒之下徒步二十多天从新疆走回重庆
05.04.2017 14:51
本文来源: 重庆晨网
3月27日,巴南区鱼洞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是一个饭店的老板,称在其店里有一个中年男子吃霸王餐。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饭店老板正与部分群众围着该男子,民警立即上前询问事情原委。饭店老板称,吃饭不给钱的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男子,民警经过询问该男子,了解到,该男子姓李,在新疆呆了二十多年。近日,准备回老家重庆,但是在半路上把钱丢了,就徒步走了回来,于是民警将该人带回了派出所做进一步了解。
经过户口查询,李某是重庆彭水县人,他说,自己是1995年12月去的新疆,与家里人也断了联系,这么多年在新疆也过得不好,就准备回家乡找自己的亲人。但是没想到在路上把钱丢了,于是就沿着铁路从新疆一直朝重庆方向走,走了二十几天才走到重庆。
这时,民警注意到了李某的鞋子已经破烂不堪。问道:“你这鞋子都坏了吧?”,李某称:“是啊,走了这么久,脚都走坏了”。随即,李某脱下了鞋子,把脚抬起了给民警看了看,民警一看,果真是吓了一跳,满脚都是泡,已经肿胀,有的地方已经烂了。看来,李某确实走了不少路。民警又问:“这一路走过来这么远,吃什么呢?”李某指了指身边的背包说:“就经常喝水填饱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就问路人要点吃的。”为了让李某顺利回家,民警将他送到了救助站,由救助站的同志帮忙安顿李某并送其回家。李某对民警表示了感谢由衷的说:“终于可以回家了。”
民警提醒,遇到困难,没有钱回家,要及时和当地派出所或者救助站联系,寻求帮助,不要随意沿着铁路走,这样是很危险的。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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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2017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