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照一码”改革 营业执照就是企业身份证

28.09.2015  10:53

重庆晨报讯 记者 郎清相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今日起,市工商局就有关问题分三期向公众作出解答,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改革精神及主要内容,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将原来的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改为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只需向工商部门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下简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办理和发放。

二、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

答:我市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统称“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效力如何?

答:“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企业的“身份证”,企业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可以在政府机关、金融、保险机构等部门证明其主体身份,办理刻章、纳税、房屋及车辆登记、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等事务,相关部门都予以认可,并且全国通用。

(详情可登录重庆工商公众信息网查询http://www.cq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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